国务院安委会:春节期间广西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致5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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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17:35

2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以下为通报部分内容:

2019年春节期间,再次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死亡5人。

这起事故是:2月5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5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国祥便利店店外堆放的烟花爆竹发生燃爆,引发便利店和相邻商铺着火,造成相邻商铺楼上居住的5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发便利店店主2017年5月前曾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2019年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因不具备安全条件未获许可,擅自在有人员居住的多层楼房的一层(事发场所)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主于凌晨1时许在店门口燃放爆竹后离开,余火阴燃引起店外堆放的烟花爆竹燃爆。

近三年春节期间还发生了2017年湖南岳阳经开区“1•24”(腊月二十七)较大事故(死亡6人)、2018年云南玉溪通海县“2•15”(除夕)较大事故(死亡4人)和山东枣庄市中区“2•19”(正月初四)较大事故(死亡3人)。

这些事故都发生在零售经营环节,均是在“下店上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和“打非”工作严重不落实,个别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反复强调、多次部署的工作要求置若罔闻,“打非”责任不落实,排查检查不认真,甚至对非法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未能及时查处取缔,放任事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屡禁不止,也反映出当地长期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经济链条,个别取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与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存在经济联系或关联。

(原标题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王鑫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