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舟曲一中共党员在无任何根据情况下诬告他人,被开除党籍

甘南廉政网
2019-02-16 11:43

为维护党员权利,充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甘肃舟曲县曲瓦乡缠藏村村民李居条诬告他人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7月1日,舟曲县曲瓦乡缠藏村村民李乍九(被审查人李居条公公)自认为与同村村民杨尼江存在林地纠纷,故多次阻挠由缠藏村党支部书记李要老和其弟租赁村民杨尼江土地承办的曲瓦乡羌藏雍仲特色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进程,导致与李要老父亲李春生发生矛盾。李居条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捏造缠藏村党支部书记李要老买通有纠纷地界的另一户村民杨尼江,并解决其低保户、贫困户等四条事实,并将捏造的事实材料反映至多个部门。之后经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界定,村支书李要老承办的养殖合作社不在李乍九地界,而在租用的同村村民杨尼江林改地界,并不存在争议。其次,对于李居条捏造的事实,经州纪委初核组一一查证,均与事实不符,已予以了结。

李居条身为中共党员,党性观念严重缺失,不但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因一己私利在无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无中生有、虚构事实,向有关单位部门诬告他人,影响他人声誉、挫伤他人工作积极性,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且在组织审查过程中态度恶劣,不能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对此,李居条负有直接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经2018年12月20日中共甘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居条开除党籍处分。

反腐败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界群众热烈响应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干事创业者。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旗帜鲜明地为干净担当者“撑腰壮胆”,为干事创业者创造良好环境,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诬告陷害问题要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言行,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

(原标题为《 甘南州纪委监委关于李居条诬告他人问题的通报》)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