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6名未成年人在地铁发小广告还打伤安保,女子获刑8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黄诗原 陶韬
2019-02-15 16:09
来源:澎湃新闻

一女子组织6名未成年人在地铁散发小广告,甚至引导他们殴打地铁工作人员。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据法院透露,近日,女子陈某带着其未成年的孩子在上海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散发小广告,地铁内安保人员上前劝阻并警告。过了一会儿,等安保人员走开后,陈某又再次与其孩子继续散发小广告,安保人员再次上前劝阻,双方发生了冲突。

言语理论不过,眼见自己理亏,陈某与其孩子便一起对安保人员推搡、冲撞。过程中,一名安保队员轻伤、一名安保队员轻微伤,旁边一名乘客也遭到轻微伤,严重扰乱了轨道交通管理秩序。

原来,自2013年起,陈某便在上海的地铁站以发放小广告为利。这些年,她组织自己的3名未成年子女和另外3名未成年人共同在地铁2号线区域内发放小广告,并指使6名未成年的孩子在遇安保管理时,采取逃脱或攻击等行为逃避监管。

上铁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陈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本案中,陈某组织6名未成年人散发小广告,甚至引导他们殴打地铁工作人员,已经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陈某做出上述判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轨道交通的管理秩序。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