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中国蓝田身份等事项有待核实,暂时终止股权转让

澎湃新闻记者 孙铭蔚
2019-02-12 20:34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蓝田入主东方金钰的交易突生变数。

2月12日晚间,东方金钰(600086)发布公告称,拟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

公告称,东方金钰于2019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问询函》,又于2019年2月12日收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明确提出,东方金钰实际控制人赵宁及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在全面核实并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前,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稳定市场预期,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但东方金钰在2月1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称,截至目前,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鉴于相关事项仍有待核实,同时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讨论决定,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9年2月2日,东方金钰发布公告,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

此次股权变动前,东方金钰的控股股东为兴龙实业,实际控制人为赵宁,股权变动完成后,东方金钰控股股东不变,实控人变更为中国蓝田。

公告显示,中国蓝田承诺全力支持东方金钰继续推进债务司法重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资金周转、为新取得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增信等措施恢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重整完成后,免除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为目标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的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而至于后续的经营,中国蓝田受让东方金钰股权后,原实际控制人保证仍留在上市公司内,在中国蓝田的授权范围内负责经营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翡翠珠宝的加工、批发、零售;翡翠原材料的批发销售;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等。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也曾担任此前因财务造假退市的蓝田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也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注,2月12日,东方金钰公告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表示,鉴于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涉及诸多疑点,东方金钰实际控制人赵宁及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在全面核实并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前,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稳定市场预期,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而东方金钰则公告称,因中国蓝田目前未能提供针对《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将延期至2月17日前完成上交所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

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表示,东方金钰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全面核实本次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制权转让的拟受让方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专项意见。同时,东方金钰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上述事项形成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最后,上交所称,后续如发现东方金钰及相关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并提请中国证监会核查。

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或“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公告: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详见公司临2019-018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问询函》,又于2019年2月12日收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详见公司临2019-020、临2019-023号公告。

但截至目前,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鉴于相关事项仍有待核实,同时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讨论决定,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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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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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