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打烊”:浙江纪委监委春节前后查办27名“保护伞”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9-02-12 10:24
来源:澎湃新闻

这个春节,浙江省内一批充当涉黑涉恶团伙“保护伞”的腐败分子注定无法安心度过了。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在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和节后首个工作日分两批公布了杭州虞关荣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名各级官员被查。

其中,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在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公布了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等11人被查处的消息,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又公布了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罗伟东等16人被查处的消息。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获悉,杭州滨江区虞关荣等人涉嫌黑恶犯罪案件近日侦查终结,目前已对虞关荣等59名犯罪嫌疑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8项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侦查中发现的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也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经警方侦查查明,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体系严密,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开办多家企业非法牟取巨额利益,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多种犯罪,非法垄断杭州滨江土方、市政绿化、土建工程项目,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营商环境。

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相关负责人此前向澎湃新闻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浙江省此番查处的虞关荣涉黑“保护伞”中,多为浙江省、杭州市政法系统干部,也有街道党工委书记这样的地方干部,甚至还有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这样的媒体人士。

纪检部门在发布查处消息的同时也表示:对本案涉及的其他党员、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已交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于该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0日也刊文介绍称:“这也是该省近年来查处‘保护伞’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涉及面最广的一起案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文章提到,从此次通报的情况来看,涉案的大部分都是政法系统的干部。这些本应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却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更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还认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对身边的腐败深恶痛绝。而涉黑腐败,无疑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唯有惩腐拔“伞”,除恶务尽,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进一步赢得民心。浙江省纪委监委表示,浙江省扫黑除恶、惩腐拔“伞”的雷霆之势是一贯的,态度更是明确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继续紧盯重点领域不放,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以下为浙江查处滨江虞关荣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名单:

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常委、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局长凌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滨江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来国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徐杰(案发前已辞职)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党组书记田少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浦沿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总指挥来国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副调研员、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翁建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赵荣良(曾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指挥部总指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洪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罗伟东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士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宪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滨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王敏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沈剑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副调研员、西兴街道原党工委委员、西兴(钱塘)派出所原所长沈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华锋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法制大队原教导员陈轶洲(案发前已辞职)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原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寿晓峻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反恐怖大队原大队长王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农业局(林业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银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应国洪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市管理局原调研员、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陈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周金英(已退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

杭州市东郊监狱原副调研员钱妙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