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再次延长朴槿惠羁押期限:至4月16日

张霓/海外网
2019-02-07 20:11

海外网2月7日消息,当地时间7日,韩国大法院决定对正在受审的前总统朴槿惠羁押期限再次延长,至4月16日24时。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正在接受抗诉审理,法院去年10月1日和11月30日已两次延长对朴槿惠的羁押期限。

据韩联社报道,由于处于案件抗诉审理的嫌疑人羁押期限最多可被延长3次,大法院将加速审理,争取在羁押期限到期之前结束判决。然而,部分观点指出,鉴于一审和二审共耗时1年半、以类似罪名被告上法庭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上诉审理也耗时近1年,朴槿惠此案的抗诉审理恐难如期结束。但即便如此,朴槿惠获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朴槿惠此前因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案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若大法院在对朴槿惠的羁押期限内无法结束审判,朴槿惠将从4月17日起以服刑人员身份继续接受审理。

(原题为《快讯!韩国大法院再次延长朴槿惠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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