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时记︱晚清民国上海烟花爆竹燃放指南

朱明川
2019-02-08 10:51
来源:澎湃新闻

“桃符爆竹一年新,佳节元宵得未曾。尽力争奇无别事,侬家扎得采茶灯。”嘉庆年间的上海士人李松林,曾撰写这一首竹枝词记录家乡年俗。上海地区燃放爆竹的习俗传承已久,直到近年鞭炮禁燃令之前,这一风气经久不衰,爆竹声中一岁除早已是几代人的共同记忆。然而,在李松林之后的百余年间,上海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江南县城一跃成为国际大都市;燃放爆竹的习俗和有关规定也因时而变,我们可以由此窥见上海城市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迎财神,2013年初五清晨的城市街头

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爆竹并非如现在这般,作为新春特供,每年仅在正月里抛头露面一次;在曾经的婚丧嫁娶、乔迁开张等场合,都离不开噼啪响声。在场面更为宏大的是定期举办的社区节庆——迎神赛会。沿街的民宅和商铺早已在路边摆上香案,挂好爆竹,人群簇拥着神像穿过大街小巷,炮声次第响起,硝烟弥漫开来。

当代迎神赛会中路边燃放的爆竹

对于近代上海市民来说,购买作为日常用品的爆竹,远不需要等到一年一度的销售时节。庙宇周边的香烛店锡箔店,以及贩卖洋火、香烟的沿街铺子,多有爆竹出售。晚清以来上海出售的爆竹主要分为两类:市民们可选择购入外来产品,也可支持本土厂家。近代上海的烟花爆竹十分依赖进口,开埠以后,城市规模扩大,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烟花爆竹的需求量也随之提升。湖南的醴陵、浏阳等地是明清以来的爆竹业重镇,声誉远扬海外。清代咸同年间,浏阳从事“编炮”者已逾十万;到宣统时,两县出口的爆竹每年为国家财政贡献九十万两白银。武昌、汉口亦是重要产地,盛产一种名叫“全红”的爆竹。长江中游的烟花爆竹顺流而下,出现在上海的街头巷尾。湘鄂旅沪商人人数众多,其中不乏以此为业者。爆竹带来的财富使他们衣食无忧,即便家乡遭遇凶年,也有稳定产业可以维持生计,不至于外出逃荒流离失所。

上海瞿公真人庙,曾是湖南旅沪客商的聚会场所,现庙已不复存在,该地改名为瞿溪路

从清末的市场调查来看,湘鄂一带出产的爆竹多为四、五万响,这并不能完全满足上海居民的欲求,沪上偏爱大排场,青睐八万响左右“高升”。如果对远道而来的外地爆竹不信任,担心途中受潮一类的潜在风险,那大可选购上海本土作坊新鲜出炉的产品。近代上海凭借地利之便与工业发展,四面八方物资齐聚,生产爆竹所需的氯酸钾、硝酸钾、土硝、精硝、硫磺五大原料均不难获取。爆竹生产的入行门槛并不高,技术相对简单,雇佣妇女和儿童计件生产,在为上海的城市贫民提供谋生渠道的同时,也为爆竹商节约了生产成本,售价自然更低。

近代上海吸纳了大量的周边地区移民,其中尤以宁波为最,本地的爆竹作坊既多由宁波籍移民控制,民国时期,甬绍商人联合苏南无锡、常州等地的商人组建上海爆竹业同业公会,希望由此与湘鄂商帮抗衡。当同行之间竞争激烈时,自然是消费者得利,同业公会治下的店铺有明确的行业规范和价格尺度,已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过年过节时漫天要价的现象。

在确定了店家之后,选购的时机亦十分关键。根据行业惯例,爆竹作坊一般是在阳历九月开工,密集生产至来年三月,四月到八月是工人们返乡务农的时间。除了正月过年前后的旺季,在每年清明节、中元节和十月朝(十月初一)上海城隍庙举行三巡会时,也会迎来短暂的销售高峰。淡季时爆竹滞销,由于储藏难度较大,店家通常会给予五折左右的折扣。在1927年前后,爆竹的价格迎来一次大涨,这是由于民国政府开征“迷信税”——爆竹和香烛、锡箔、纸马等物一并,被视为迷信产品,课以重税。行业公会和甬绍旅沪同乡会虽联名向政府陈情,要求免除这类税费,但收效甚微。

如何燃放亦是一大问题。须知禁燃烟花爆竹并非是当代都市为治理空气污染而产生的新政令,明清以来,城市日渐拥挤,消防成为一大难题,出于这方面考量,晚清时南京、烟台、宁波、广州等城已有明确的爆竹禁燃条例。

晚清《申报》中关于禁放爆竹的讨论

相对而言,租界的态度反而较为宽容,正月初一到十五是可燃放日期;虽然管理租界的洋人并不参与祭祖以及迎神赛会一类的活动,但只要提前报备,便也可获得批准。此外,如果不慎违规燃放,肇事者在象征性地“罚洋三角”后便旋即被释放。相较一般消费者而言,租界对爆竹商贩的态度要严苛得多,路边店铺在平日里出售爆竹是绝对不允许的,只要被巡捕房发现,店家便会被拘捕,并处以一百元以下的罚金,货物则会扣押到过年期间才会发还。这类突击检查十分频繁,法租界嵩山路的巡捕房便有此癖好,大批巡捕时常开着警备车登门搜查,每当遇到这类情况,店家便要准备好一套说辞应对,声称这些爆竹仅是店铺储备自用,并无销售打算。如果人赃俱获,便只能委托公会出面求情了。

虽然租界态度温和,但有几种烟花爆竹绝对是不可在租界出现。在一份1927年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的档案中,记录了有Kaushing(高升),Kio Long (九龙)和Liu Shing(流星)等种类的花炮,这几种可能噪音扰民的“重型火器”被列入租界黑名单。

“高升”,俗称“二踢脚”,在当代依旧颇受欢迎 图片来源:东方网

租界最不能容忍的一种爆竹是——掼炮。它在当代仍十分流行,是小学男生吓唬女生的一大利器,俗称“摔炮”;在民国时期,掼炮更是社会恐慌的来源。1932年1月9日的夜晚,有乘客夹带掼炮一袋,登上大达公司的“大和号”轮船。掼炮在一次不经意的触摸中忽然爆炸,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发出的声响已足以使全船秩序混乱,人们误以为是枪击案发生,争相跳入冰冷的江水中。掼炮更大的恶劣影响产生于街头,三十年代的租界巡捕房有描写:“废历岁底,一般流氓顽童掼炮游戏,成为惯例,大街小巷顽童三五成群,将这炮暗藏袖内,遇闺阁女子则尾随其后,忽然甩出……”可见这类恶作剧由来已久。它在洋人看来显然是很不绅士、很不体面的,着实有伤风化,当处于严令禁止之列,然而事实上巡捕房总无法对孩童执法,街头掼炮屡禁不止。

租界虽有初一到十五可燃放爆竹的许诺,但在民国时期,这个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南京国民政府主张废除阴历采用阳历,因此上海市在二三十年代有段时间是元旦起的十五天可以放炮,而春节却不行。八一三事变之后,租界施行夜间戒严,法租界晚五点、公共租界晚六点后,皆不可燃放鞭炮。日伪政府对爆竹尤其敏感,这一用于祛除邪秽的用品,让入侵者们倍感压力。1939年初夏夜,上海观测到难得一见的月蚀,公共租界的华人燃放爆竹驱赶吞月的天狗,这一举动令日本军方感到恐慌,怀疑这是由反日势力在背后指使的示威运动。日方向公共租界工部局提出调查请求,妄图跨区执法。

抗战胜利后商业重建,爆竹同业公会恢复起来,有四十余家爆竹作坊加入公会并向政府注册备案,完整的行规制度第一次公之于众并具有法律效力。同业公会甚至还充分考虑政府的意见,同意不再生产最不受官方待见的掼炮。然而市场并未繁荣太久,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爆竹作坊的工人们首先反抗起来,他们成立“花爆竹业职业大会”,与爆竹业同业公会展开劳资谈判,要求提升待遇上涨工资。而在此之前,同业公会已决定支持蒋经国推行的“八一九”经济防线,表示虽然物价飞涨,但是爆竹价格不会上涨。由此,爆竹业的盈利已难以支撑雇佣劳动力的开支了。

解放之初,新政府接管上海旧有的工商业团体,爆竹业迎来新生,它不再被视为迷信产品而被课以重税。相反,这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物品被新政府认可,作为地方土特产的代表,获得大力支持。1949和1950年,上海市频繁举办各类游行庆祝活动,在国庆节、建军节、城市解放纪念日,人们在清晨四点就在鞭炮声中醒来,走上街头。到夜晚八点,游行进入高潮,在南京西路黄陂北路口的跑马厅公寓楼顶,会有持续一小时的烟花表演。

在这一时期,爆竹业发展迅速,城中的爆竹作坊已上升到五十余家,1953年,同业公会的爆竹商们响应政府号召,将大多数作坊迁到城外的浦东乡镇,仅在城内邑庙区和蓬莱区保留店铺,但这并不代表爆竹在上海市区已不再流行。1956年的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正值高潮,全城弥漫在欢乐与激情之中,仅当年一月的第二个星期,全市每天都有数千人排队购买爆竹,本地爆竹供不应求,同业公会每日派人去江阴、绍兴、苏州等地采购进货,据统计,那段时日上海市民平均每天要放掉八百多万响的鞭炮。新时代的爆竹声里,狂欢的上海市民见证了这座城市在经历百年沧桑和战乱之后的重生。

五十年代的上海庆祝游行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