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4车追尾:11人逗留快车道,接警员多次催促才撤离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章学情
2019-02-02 18:21
来源:澎湃新闻
浙江高速上4车追尾,车上下来的11人在快车上长时间逗留,接警员多次联系并催促其撤离。视频来源 温州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 陈雅儒(00:55)
4辆车在浙江高速上追尾,这些车上下来的11人在快车道上竟然长时间逗留,不仅未放置警示牌,且在接警员多次联系催促下才逐渐撤离。所幸这个过程中未发生二次事故。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2日从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获悉,1月29日上午,甬台温监控中心发现沈海高速台州方向温州南出口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

一辆白色奔驰轿车错过出口后突然急刹停在快车道上,紧随的灰色轿车向右紧急避让后驶离,后面另一辆白色轿车则紧急制动也停在快车道上,但此时后方紧跟着的三辆轿车避让不及,依次追尾。而引发事故的白色奔驰轿车则从快车道变道,驶出高速。

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四辆车连同驾驶员在内的11名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在快车道上走动、打电话,却无一人在事故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在快车道逗留时间最长的接近15分钟。

10点43分,指挥中心在发现事故后立即派执勤民警迅速前往事故地点,并与事故车辆取得联系,指引事故驾驶员迅速撤离现场。3分钟后,接警员再次进行回访,催促车辆撤离至安全地带。

10点49分,第一、第二辆车报警后根据接警员指示,终于撤离高速。而第三、第四辆车仍在快车道停留,车上乘客甚至拿其他物品代替三角警告标志摆放在后方。

10时56分,事故发生快十五分钟时,当交警和施救人员到达现场,两车才根据引导,撤离高速。

其间,接警员已联系催促多次。

最终,高速交警对四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各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于奔驰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及违法变道的行为,高速交警称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谢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