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和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央行职能有何变化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019-02-02 14:11
来源:澎湃新闻

随着2月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备受关注的央行“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正式落地。

相比2008年的上一次“三定”方案,央行的内设机构从原本的19个变成了21个。其中,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取代原来的货币政策二司。而此次写入新版“三定”方案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和央行参事室实际上已经是央行的内设机构。其他18个央行内设机构与2008年版“三定”方案保持一致,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研究局、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会计财务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

在央行内设机构的变化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宏观审慎管理局成立。

从公布的“三定”方案看,宏观审慎管理局一方面继承了原本货币政策二司的职责,另一方面新增了制订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监管系统性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控集团的职责。

具体来说,新设的宏观审慎管理局负责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即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原本货币政策二司的职责集中在人民币国际化和人民币汇率方面,是在2008年“三定”方案中新设而来,最初设定的名称为“汇率司”。

具体来说,货币政策二司的职责包括研究、拟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研究人民币境外使用有关问题;拟订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与有关经济体货币当局开展货币合作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协助有关方面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研究分析主要国家货币政策状况、取向及影响;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货币政策二司的司长为霍颖励。

值得一提的是,“三定”方案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委)办公室设在央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同时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三定”方案还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金融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统筹协调。金融委办公室主任为央行行长易纲,副主任为央行副行长刘国强。

金融委办公室的责任则明确为: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

在名称不变的18个央行内设机构中,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部分机构的职责悄然生变。

其中,条法司将明确承担起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

货币政策司则增加了参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工作,并负责创新货币政策工具。

金融市场司则增加了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评估金融科技创新业务,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结构性金融政策协调具体工作。

征信管理局在原来征信业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拟定信用评级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制度及行业标准的职责。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