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计委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减八成,推进“两证合一”

杨彧/山西日报客户端
2019-02-01 10:49

发布会现场。山西日报客户端 图

1月30日,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发布和解读。审批时限大幅压缩为其最大亮点——国家法定办理时限合计307日,压缩后办理时限合计58日,压缩率为81.11%。据悉,今年12月底前,将逐步实现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全程网上审批,实现“一次办”或“不见面”审批。

压缩审批时限——

根据国家、山西省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至少压缩在法定审批时限的三分之二以内。太原市卫计委对11项审批时限进行了大幅压减;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许可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籍医师及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核(换)发和医师执业注册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均不涉及收费。

精简审批材料——

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将审批材料精简为72项。如: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证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消提供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材料,改为通过在线核实或现场审核时核查的方式验证。申请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放射诊疗许可、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婚前医学检查、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取消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改为通过在线核实。推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一单通”,执业注册单位(统一办理3人以上)取消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资格证、聘用、体检等方面的信息材料,由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单位审核填报并加盖公章确认,佐证材料由执业注册机构留存备查。合计共精简申报材料23项。

推进“两证合一”——

除急救中心、急救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需要在太原市卫生计生委申请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需要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仅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太原市卫计委将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与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健康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向产业化、集群化迈进。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采用“先证后核,宽进严管”的审批程序。即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太原市卫计委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填写《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太原市卫计委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于3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30日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太原市卫计委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截至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制”形式,太原市已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85份。

医师执业注册变化——

以往医师首次注册需要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才能办理注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全国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资格信息的,即可办理执业注册业务。

查询和投诉举报——

两种查询方式。一种为现场查询,可到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路口为民服务中心二层C07号太原市卫生计生委窗口进行查询;另一种为电话查询0351-2366214,监督投诉电话0351-2366008。

此外,新增健康太原12320卫生热线咨询投诉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投诉。市卫生计生委将按一级响应事件纳入市卫生计生委13710督办事项,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原题为:《太原市卫计委11项行政许可事项新版办事指南来了》)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