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6000项证明被取消,但还有多少“尾巴”呢?

2019-01-29 17:56
来源:澎湃新闻

清理不合理证明事项的2018年度成绩单公布。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姜海涛日前在司法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

一年内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这个数字其实传递两层意思。一方面,它说明过去一年取消不合理证明的工作卓有进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众身边的不合理、早就应该被取消的证明,数量不小。

就目前来看,清理不合理证明,还有较大的潜力可以挖掘。一是,进一步打破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壁垒和信息不对称局面,让不合理证明的清理更彻底。现实中往往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证明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被清理,但却可能在其他地方和系统还存在。像遭遇投诉较多的“无犯罪证明”,前不久司法部已出台规定,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规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律师协会调查核实或者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但其他领域,似乎还保留了“无犯罪证明”的尾巴。

此外,取消证明的开具和取消使用要求,未做好衔接。比如,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明确“户籍证明”等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但近几年依然有办事民众被要求开具一些不合理证明,最终遭遇公安办事人员“怒怼”的现象。这说明,不合理证明的取消,必须要传导到所有部门,要在所有系统之间产生同等效力,在“需求”上予以根除。

事实上,在机构改革后,由司法部牵头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更好统筹政府内部流程的理顺和行政流程再造,体现打破部门壁垒的思路。随着相关工作继续推进,保障证明事项取消的统一性,必将体现得更明显。

另一个可以挖掘的潜力是,加快相关基础信息流通的共享共建,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民众少跑腿”。不少行政事项证明,都是前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当前都可以通过信息的跨部门、跨系统流通来免除专门的办理。因此,在砍掉不合理的证明之余,即便是合理证明,也应该破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尽快“上网”共享,能信息流通解决的就不应该让人跑腿。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果让民众共享,就应该在这方面有所建树。

当然,取消不合理的证明,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除了法律法规的变动,技术的发展也在发挥倒逼作用。特别是当前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迅速,很多信息通过技术就可以轻松共享,大大削弱了对于证明的依赖性。在这个意义上,清理证明事项没有真正的终点。只要民众反映强烈,有扰民之嫌,都应该想办法以及时清理。

    责任编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