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故事|核电定价

2019-01-22 18:3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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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定价

1991年12月15日零时15分,秦山30万千瓦核电站并网发电。然而,这一刻,姚启明并不感到轻松,虽然说实现了到任一年内发电的承诺,但从建设时期向发电时期的转变才刚刚开始。在企业内部管理上,他要做好基础管理制度建设,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计划;在企业对外关系上,他还要到华东电管局和浙江电力局谈并网、谈电价、谈条件,为公司创造外部生存环境,他要按照自己的理想打造出一个全新的现代核电企业。

姚启明心里明白,秦山核电站能够并网发电,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全社会和广大建设者的关心和奉献。现在,秦山核电站仍然离不开他们的关心和支持,而这种关心和支持体现在哪里?姚启明认为对核电企业而言,应该体现在税收和价格上。

从1992年开始,姚启明和余惠浓每到北京,总要到财政部大楼里走走看看说说。到有关司局讲中国核电零的突破,讲意义,讲反应堆,讲高科技,讲设计、讲材料、讲设备;还讲自主创新,讲人才培养,讲安全保障,讲投资巨大,讲后续发展。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人家了解核电技术、核电困难和核电发展,而且姚启明的要求与国家政策相吻合的时候,姚启明终于为秦山核电公司的发展和未来,争取到了返还增值税90%国家财政优惠政策。这个政策,既让秦山核电公司在并网发电后度过了最初的几道难关,也让以后的核电企业在争取国家政策时变得简单了起来。

1994年4月1日,秦山核电站投入商业运行。可在此之前,姚启明心里很不踏实,他有一个问题还没有解决:电价!核电站发电后,核电价格一直执行的是试运行价格:每千瓦时0.20元。那么,投入商业运行后应该是多少呢?

1993年,由于工业原材料及运输价格上涨,国家计委和电力工业部决定上调火电价格。浙江省将核电电价调高到平均每千瓦时0.39元。根据1992年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关于“秦山核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每度电比当地煤电价格高二至三分”的指示精神,1994年元月,姚启明决定向浙江省物价局报告:在浙江省核电电价基础上加0.03元,核定核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42元,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然而,随后的谈判却并不顺利。姚启明认为关键是地方同志没接触核电,对核电不了解。他找到赵宏部长说,我们要交点学费,想请省物价局、电力局的同志到国外考察,看看国外核电站是如何核定电价的。赵部长同意,委托核工业总公司财会部牵头组织。1994年冬,考察团从德国归来。核电价格谈判进入快车道,可谈到0.30元的时候,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1993年,姚启明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全国“两会”期间与浙江省副省长张启眉同在一个小组,两人相识相交。

1995年初夏,姚启明给张启眉打电话。“张省长有时间吗?我想向你汇报核电电价的问题。”

“我有时间。你带谁来谈?”张启眉问。

“我谁也不带,自己来。”姚启明回答。

“那好,我也不带,就咱俩谈。”张启眉向姚启明发出了邀请。

姚启明放下电话赶往杭州,径直来到张启眉的办公室,向他详细介绍核电建设、运行成本及发展情况。谈到最后,张启眉同意将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元。

1996年7月1日,姚启明再次通过时任中核总副总经理陈兆博找到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浙江省省长柴松岳,柴松岳同意将核电价格调整为0.42元。

这一价格沿用至今。

文|原勇

图|秦山核电

主播|原勇

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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