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提前披露净利润警示录:上市公司的信息管理有多重要

王佐发
2019-01-24 07:31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1月16日,格力电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明珠董事长在回答股东提问时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预计营收将达2000亿元,税后利润预计超过260亿元。”

一位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回应股东对公司营收和利润的关切,似乎合情合理。可是,董明珠的这个回答惹来了麻烦。

1月17日,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8号)。关注函指出,格力电器董事长在1月16日下午的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但是,公司在当天晚上才对外披露这些信息,这种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关注函提请格力电器“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规定”,并提醒格力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高管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上市公司高管擅自披露公司信息惹来麻烦的,董明珠不是第一位。特斯拉公司总裁马斯克刚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特斯拉公司总裁马斯克。   新华社 图

马斯克是一位“网红”企业家,喜欢推特社交。普通人多发几条推特与粉丝互动没有什么,关键在于马斯克的身份是上市公司特斯拉的董事长兼总裁。更要命的是,这哥们儿兴致一来,什么信息都发,特斯拉未公开发表的信息他也敢发。结果,麻烦就来了。

2018年8月7日,美国东海岸时间大约12点48分,就在纳斯达克交易时间,马斯克没头没脑地发了一条简洁明快的颇具川普风格的推特:“我正考虑以420美元的价格私有化特斯拉。融资搞定了。(Am considering taking Tesla private at $420. Funding secured.)”。马斯克不是一般的网红,他在推特上不仅有2200万粉丝,而且,很多投资者随时关注他的一言一行。果然,从马斯克发出这条微博,到纳斯达克当天收盘,特斯拉股票交易活跃,价格上涨超过6%。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SEC随即对马斯克的行为展开调查。调查发现,马斯克的确和一些基金商量过私有化特斯拉的交易,但是,这些交易只是停留在谈判阶段;马斯克之所以在推特上发布这个消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吓唬那些做空特斯拉股票的对冲基金。

实际上,早在2017年,马斯克就对这些做空基金深恶痛绝,并不断地通过推特隔空和这些对冲基金打嘴仗,咬牙切齿地诅咒对冲基金赔光所有做空本金。

SEC随即向法院提起两项民事诉讼:(1)指控马斯克的行为违反了纳斯达克的规定,即上市公司的高管在披露涉及公司的实质性重大信息之前,必须先向纳斯达克披露。同时,他披露的信息还涉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陈述;(2)指控特斯拉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以至于公司高管随便在推特上披露公司尚未向纳斯达克公开的信息。

最后,SEC分别与马斯克本人和特斯拉公司达成和解:(1)马斯克和特斯拉各支付2000万美元的罚款;(2)马斯克只保留总裁职务,不再担任特斯拉董事长,而且3年内不能被重新选任为董事长;(3)特斯拉实施新的信息控制程序,监督马斯克对外交流活动,确保马斯克不再任性。

上市公司的信息在依法公开之前是公司财产,不能被私人处置

马斯克作为特斯拉的联合创始人、大股东、董事长和总裁,发个推特聊几句公司交易信息不行吗?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答股东的提问时聊一聊公司利润不可以吗?

表面上看,这两位的行为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在资本市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们的行为触及到严肃的法律与经济问题: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否有价值,如果有价值,谁对公司信息拥有所有权?上市公司如何管理信息所有权?当然,这里所说的信息是指实质性的重大信息,即影响公司价值,进而影响证券价值的信息。

首先,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有价值的,而且价值可能很大,足以给先获取信息的人带来巨额的财富。这是因为,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交易的是证券,证券的价值最终取决于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但是,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必须以信息的形式向上市披露后,上市才能按照获得的信息给公司估值,然后,把这个估值反映在证券上,就是证券的价值。资本市场表面上交易的是证券,实际上交易的是信息。

其次,公司信息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公司作为一种商业组织,本身就是一种财产。上市公司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反映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交易活动相关的信息上。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随着这些信息的公开披露发生变化:信息利好,比如公司盈利水平上升,则公司市场价值增加;信息利空,比如公司刚刚在一场诉讼中败诉,则公司市场价值降低。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既然公司信息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公司就必须管理好信息。在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之前,公司的信息不能被私人处置。私人处置未公开的公司信息,是侵占公司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规范的信息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私人处置未公开的公司信息,不仅侵占了公司财产权,而且违背了信息的公平披露原则,滋生内幕交易,给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带来损失,甚至对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带来损害。这是资本市场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信息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所谓信息的公平披露,是指资本市场的参与人对上市公司的实质性重要信息有平等的获取权。为此,上市公司必须向资本市场的参与人公平地披露实质性重要信息。显然,公平披露的对立面就是选择性披露,即把信息披露给个别人,使其可以利用信息优势获得额外的利益。

公平披露为什么重要?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选择性披露将导致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完整性和公平性丧失信心。显然,选择性披露是滋生内幕交易的温床,如果没有严格的公平披露信息的制度,资本市场将内幕交易丛生,好的投资者和好的公司逐渐被挤出市场,资本市场将沦为坏公司和坏投资者主导的柠檬市场。第二,选择性披露信息不利于资本市场形成有效率的价格机制,会损害资本市场的效率。根据有效信息市场假说,上市公司的证券的价格是有关该公司的所有公开信息的反应。市场越有效,证券价格对信息反应越灵敏。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现代资本市场信息传递的速度越来越快,传递的成本越来越低。所以,上市公司应该及时公开信息,以便快速形成真实的价格,方便上市交易。如果选择性披露信息,势必扭曲价格,损害资本市场的效率。

选择性披露被法律禁止的另一个原因是容易滋生内幕交易。如果恪守公平披露,也就不会有内幕交易了。只有选择性披露信息,才可能让一部分人利益信息优势提前交易,损害交易对手的利益,损害资本市场的整体性、公平性和效率。

正因为上市公司信息具有重要价值,所有权归属于公司,而且其信息公平披露对资本市场的主要意义,各国资本市场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制度体系,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好信息。这套制度体系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

作为上市公司本身而言,更有必要作为稳健的公司治理制度的一部分,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管和控股股东等最有机会接触信息的人,尤其应该以身作则,处理好信息的公司所有和私人处置之间的关系,防止因为信息处理不合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就格力电器事件而言,好在公司当晚就公开了2018年利润的信息,阻断了可能的内幕交易行为,减轻了事件的负面影响。但是,这个事件不论对格力电器,还是其他上市公司,都值得引以为戒,认真反思,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高度完善信息管理。

(作者王佐发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蔡军剑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