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1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广告

王梓涵、刘波/上游新闻
2019-01-22 18:45

上游新闻1月22日消息,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和提供“保健”服务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和服务的功效,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网信办、市通管局联合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对“保健”市场全面排查清理

整治行动要完成四大目标:

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在重庆范围内从事“保健”类产品销售和提供“保健”类营利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二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通过集中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一批“保健”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

四是探索信用监管等长效机制,取缔一批严重失信“保健”市场主体;

通过集中整治,使经营者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消费理念明显改变,“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明显遏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关注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

整治行动所涉及行业和领域,都与民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商品和服务等。

同时,将着重关注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

一是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农家乐、影剧院、会场、礼堂;

二是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是销售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四是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重点整治十类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十类违法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

二是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

四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五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是价格违法行为;

七是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

八是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

九是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

十是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其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建立规范“保健”市场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月中旬开始进入宣传及排查阶段,通过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梳理近年来与“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與论导向。

1月下旬到4月中旬进入集中执法阶段,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五是开展中期督导。

4月下旬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市级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地上报材料情况,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百日行动”工作成果进行抽查,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原题为《重庆11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责任编辑:柴敏懿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