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房源后以“工抵房”等名义加价出售,多名售楼处...

2019-01-22 09:18
江苏

本文原标题:《控制房源后以“工抵房”等名义加价出售,多名售楼处工作人员获刑》

火爆的楼市不仅推升了房价,也让一些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不法人士嗅到商机。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依法判决,某开发商售楼处从销售经理到销售顾问共计五名工作人员通过私下做手脚的方式,控制多套房源后擅自加价销售,从中渔利超百万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

时间要追溯到2015年年底,当时苏州科技城的楼市处于爆发前夜,卖方市场趋势日益明显。某开发商一处楼盘周末开盘,当天房源共324套,而前来参加摇号的客户就达500组。售出276套后,当晚售楼处便接总公司通知,要对剩余房源进行价格调整,暂停销售。然而,就在销售暂停期间,有十套房子却被“加价”卖了出去。

“当时我购房心切,没想到才来售楼处,一个叫小辉的销售顾问就说已经无房可卖了。”据朱女士陈述,她恳求小辉能不能想想办法,对方很神秘地低声说,他手里有一套“工抵房”,但是要加价25万元。

所谓“工抵房”,即工程抵押房,是指开发商无法以货币结算工程款时,就将自己的房屋作价支付给承建商。按说一般情况下,工抵房会比正常销售的房屋价格低些。“但我想只要手续齐全,不会有什么风险。”朱女士坦言,只要能买到房子就好,不在乎是不是“工抵房”。就这样,她多出了25万元给小辉,买到一套房子。同样遭遇的还有崔先生,不过他是从另一名销售顾问小宏手里购买的。最后崔先生多给了小宏20万元。

与虚构“工抵房”伎俩不同,购房者陆某加价买到的,是一处“退房”。“开盘当天销售顾问小宏先说肯定没房了,之后又打电话告诉我,临时出来了一套退房,但要多出5万元给原订房人。”陆某表示,他本想与原订房人见面商谈,但小宏表示房源非常抢手,很多人都在等,不马上决定的话就找别人。于是多掏了5万元,陆某买到了房子。

就这样,10套房子被陆续加价售出。根据开发商的内部规定,每天卖出多少房子,销售员每日都要汇报的,这些房子究竟是怎么流出去的?

原来,小宏和小辉的直接领导是销售主管阿飞,阿飞的领导阿亮是该公司苏州的销售负责人。他们二人手里掌握着真实销控表,有权说哪套房子可以卖,哪些房子不可以卖,甚至可以指定分配哪些置业顾问卖。在11月开盘当晚接到暂停销售通知后,阿飞与阿亮便在已经知道公司将对剩余房源进行涨价1000元/㎡的情况下,私下各自伪造身份,刷定金控制了数套房源,并指使阿飞的女朋友,同时也是公司销售文员的阿美从中做手脚,擅自修改了卖房日期,从而令这些房源都以开盘价格签订。

随后,阿飞与阿亮找来小宏、小辉等销售顾问,告诉他们“将这几套房向客户加价20万再卖。卖出去一套,给1万元好处费。”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几人共同做成了上述10笔生意。直到2016年春节,有业主反映从销售人员手里加价买房,引起公司重视并报案。

经查明,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阿亮、阿飞经预谋,伙同并指使被告人小美、小宏、小辉,利用阿亮、阿飞担任主管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控制房源、加价销售的手段,以虚构“工抵房”、“有原订房人需退还定金”等名义,向购房者加价销售10套房源并侵吞加价款。其中,被告人阿亮涉案的房源共计9套,涉案犯罪金额达100.6万元;被告人阿飞涉案的房源共计10套,涉案犯罪金额达118.8万元。归案后,五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亮、阿飞、小美、小宏、小辉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被告人阿亮,被告人阿飞犯罪数额巨大,且系主犯。遂综合考虑各因素作出判决:被告人阿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阿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被告人小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小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小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将五名被告人退出的款项34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并责令被告人按照各自参与的犯罪金额继续退出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房地产市场火热态势不减的形势之下,买房者多从销售人员口中得知房源剩余情况,存在不公开、不公平的风险。事实上,无论是购买“工抵房”还是“退房”,都有正当的购买程序,消费者在买房时要擦亮眼睛。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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