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年关时分,这位小偷竟这样“冲业绩”……

2019-01-16 16:55
上海

来源|松江检察

年底是手机盗窃案的高发期,看着微信里一条条“手机被窃,借款信息勿信”的朋友圈,让小编想到去年此时发生的一起与众不同的手机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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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为什么说这起案件与众不同呢?原来,在这起盗窃案中,遭窃的是某综艺节目的临时库房,被偷的赃物则是40余部当时还未上市的名牌手机!

2018年1月25日凌晨时分,此时距离农历过年不到一个月,上海一影视基地内,某热门综艺节目的拍摄临近尾声,最后几组工作人员也陆续撤离,现场独留下一间临时搭建起来的库房和库房内一些还未来得及全部运走的拍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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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库房无人看管也未装监控,就连大门也没有上锁,里面又存满了剧组拍摄的道具,堪称小偷的“福地”。平日里经常进出剧组帮忙搬搬抬抬的临时杂工魏某早在工作期间就盯上了这个库房,遂想等拍摄工作结束后进去“拿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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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待到所有人都离开后,魏某又返回现场,轻轻松松地潜入仓库,仅一次就顺利偷走了节目组的40余部手机。这40余部手机可价值不菲,是赞助厂商还未推向市场的最新款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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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窃得这些手机后,立即离开节目组,逃回了自己的出租屋。

第二天中午,魏某背着满满一书包的手机来到了某手机店,将其中的40部以5800元的打包价卖给了该店老板。随后又将剩余的手机装在布袋内寄存在房东处,称自己过完年回来取。自己则带着5800元赃款踏上了回老家过年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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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魏某终在老家落网。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魏某潜入节目组临时库房,窃得多部手机,后将部分手机贩卖销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去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年关将至,为了避免被小偷们“冲业绩”,大家务必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出门时记得关窗锁门,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放到保险柜中,尤其是有仓库、临时库房的商家,要注意仓库的防盗措施,避免被小偷“一锅端”,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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