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落实到5方面具体问题

2019-01-16 12:18
广东

1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的行动方案》。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

要强化使命担当,发挥独特优势,深入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做好服务台商、台资企业工作,发挥交流项目平台作用,全面深化深台两地文化、体育、科技、经贸等各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要加强党委对对台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创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带头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新时代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稳中求进、守正创新。

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要突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奋进力量,着力推出精品力作,认真做好央视春晚深圳分会场筹备等工作。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打造过硬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会议对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深圳一切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职尽责,为“建设先行示范区、创建强国城市范例”凝聚强大合力。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自身建设和本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深圳建市40周年。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整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握工作重点,强化靶向施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营造勇担当、敢作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改革开放再出发作风建设再深化

我市出台行动方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当前,深圳正处于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历史节点,必须下更大功夫解决影响深圳改革开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昨天,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5个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主要措施和5个方面工作要求。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对《行动方案》和即将开展的集中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了解。

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意义重大

在当前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历史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深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赋予了深圳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总目标和无比崇高的新使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使命更需要担当,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则是影响深圳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绊脚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作出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的部署。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策部署,也是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作风建设再深化的具体行动。

重点整治5个方面具体问题

《行动方案》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基层干部反映最集中、日常监督和巡察发现最突出的问题,落细落实到5个方面30多个具体表现。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例如,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调门高、口号响,行动飘、落实差;推进工作模式单一;照搬照抄文件,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

在联系群众和服务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例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视而不见;“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推脱绕”等。

在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整治严重阻碍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例如,拍脑袋决策,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之上,听不得不同意见;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重显绩不重潜绩;拖沓敷衍、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应解决的问题层层上报请示,回避矛盾和问题;工作底数不清,要求不高,满足于“差不多”标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等。

在发文办会、检查调研考核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问题。例如,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多头重复;过度强调留痕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考核评价等。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重点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例如,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不求实效;违规使用公务油卡;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

实落细5个方面主要措施

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行动方案》从5个方面入手,打造整治工作“闭环”。

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除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市内主要媒体还将开设投诉“直通车”,各职能部门也将及时将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线索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和线索移送渠道将更加顺畅。

深入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除了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还将定期随机对区、街道以及市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将被纳入巡察重要内容。

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度留痕”“高频次督查检查”“不担当、不作为”、隐形变异“四风”都被纳入治理范畴,让干部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

开展公众调查和作风评议,通过满意度调查、媒体问政、网络评议等方式,让市民群众有效参与到集中整治工作中来。

严肃作风问题执纪问责,既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又抓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把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执纪审查的必查内容,先于其他问题迅速查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明确提出5个方面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教育广大干部摒弃功利主义、官本位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转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抓好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制定问题、整改、制度“三张清单”。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营造良好氛围,把开展集中整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多管齐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建立一批可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行为规范和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行动方案》的落实,将为深圳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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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深圳如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个会讲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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