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房地产,总有意外收获︱伦敦见闻录

2019-01-15 11:57
未知

图·文︱刘德科 

1st

我比较无聊,去一个城市,总喜欢看房子。前几天在伦敦,最先看的是狄更斯的房子。

就是那个写《雾都孤儿》的狄更斯。总以为名人故居,应该是带花园的独栋,结果狄更斯住的是城市联排,淹没在一长溜的沿街建筑中。虽说是博物馆,但门面简朴极了,你从街上走过,很容易把它给漏掉。

伦敦的城市化来得太早。在狄更斯的有生之年,伦敦的面积扩大了一倍,街道上已经有路灯,甚至还建造了世界上第一条地铁线。城市化就是要把市中心变得越来越拥挤。狄更斯故居是联排而不是独栋,是不是可以说明伦敦的早熟?

《雾都孤儿》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写的。狄更斯生活在英国的巅峰时刻,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疆域几乎横跨整个地球,是为「日不落帝国」,据说当时大英帝国的经济占全球的70%。但是,狄更斯的小说似乎满满都是负能量:昏暗的街道,绝望的贫民窟,罪恶的商人,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烟雾……大概是这个原因,革命导师马克思对狄更斯的评价很高。

一样的道理,现在,我们生活在中国的巅峰时刻,那些满满都是负能量的文章,点击量也很高。

故居里悬挂着好几幅狄更斯的肖像画。特别是起居室里的那张,狄更斯像是个花花公子:一个春风得意的年轻人,头发飞舞,穿着时尚——跟他小说中那些穷困潦倒的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狄更斯写下《雾都孤儿》的那张书桌

狄更斯原本住在伦敦一家客栈狭小的房间里。由于写了一本畅销书《匹克威克外传》,猛赚了一笔钱,他才得以搬到这幢四层楼的大房子里。

和很多作家不同,狄更斯是一位精明的商人。像今天的名人一样,他还允许用他的名字做商业宣传,以此来赚取外快,也喜欢和女演员同居鬼混。

我没那么喜欢狄更斯,但是喜欢他所处的那个伦敦:一个城市竟然那么早就可以拥抱现代意义的城市化与商业化。

或许正因为如此,狄更斯,这位经济罪犯的儿子,鞋油厂的学徒,在这座早熟的「一线城市」里,迅速拥有了自己的远大前程。

狄更斯小说的文学价值甚至逊于其文献价值,那些小说使我们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了如指掌,「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历史学家和记者可以与其媲美」。

▲伦敦市中心的狄更斯故居

2nd

在狄更斯故居门口打了一辆车,跟出租车司机说去 Keats House ,他迅速领会,并拒绝我递给他的手机地图。

Keats House 就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约翰·济慈的故居。我很想知道,是不是伦敦的出租车司机基本上都知道这位诗人的大名?这也没什么好奇怪,或许上海的出租车司机也都知道张爱玲,成都的出租车司机也都知道杜甫吧。

济慈比狄更斯大17岁,但是不到26岁就病死了。在当时,济慈故居应该算是在伦敦的远郊,所以是独栋,花园也很大,年轻的诗人在这里住了18个月,遇见了一生的恋人,写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诗篇。

当时,穷困的济慈是租在这里的,然后爱上了房东的女儿范妮,然后发现自己得了肺结核——当时的不治之症。为了避免传染,他每天坐在窗前,看着范妮在院子里修剪花枝。他每天给她写信,尽管她就住隔壁:「在我的散步中,我有两件极喜欢思索的事,你的欢愉与我的死的时间。」

为了治病,济慈死在了罗马,在他们相遇的第18个月。范妮一生都没有摘下当初济慈求婚时送的戒指。

▲伦敦北区的济慈故居

我去那天,济慈故居恰好闭馆。但是他们痛苦相恋的那座花园,还是可以随意进出。据说,那首名垂文学史的《夜莺颂》,就是在花园里的一棵梅树下写出来的。但是,那棵梅树早就已经不在了。

据说,房子里有济慈写给范妮的情书,还有范妮戴了一生的那枚戒指。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却坐在花园里思考一个很煞风景的问题:这么宁静的大花园,这么漂亮的别墅,边上就是地铁口,如果不是因为济慈住过,现在已经被谁买走?会是中国买家吗?

伦敦这座伟大的城市,并没有给这位天才诗人带来生前的任何名望或财富;他却在死后,为这座城市注入了不灭的光辉……

伦敦,是济慈、狄更斯和莎士比亚的城市。

▲铭牌上写着济慈的生卒年份:1795-1821

3rd

如果只剩下一点点时间,只能二选一,你会去看万科的楼盘,还是去看莎士比亚的环球剧院?

我没什么出息,选择了万科的楼盘,在看完狄更斯和济慈的故居之后。

万科的楼盘,是一个城市综合体,在伦敦市中心一个叫做 Fairchild Place 的地方。售楼部藏在一条小巷子里,是由一个年份已久的桥洞改建的。

其实,这是由伦敦当地一家地产商Galliarc主导开发的,万科和一家美国公司、一家新加坡公司主要是财务投资者。据说,万科只派了几个人到伦敦。但是,万科在国内的好几个城市公司,都在帮忙卖这个楼盘。到目前为止,买家主要还是伦敦当地人。伦敦的朋友说,15-20万元人民币/平米的单价,在这个地段,不算贵也不算便宜。

▲万科楼盘 The Stage 售楼部躲在一条小巷子里

刚开始有点奇怪这个楼盘的名字为什么要叫 The Stage (舞台)。Galliarc的Mia小姐说,因为工地里挖出了莎士比亚的剧院遗址,上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然,在开发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

现在,伦敦考古部门刚刚完成了现场挖掘,楼盘刚刚开始施工。他们会在遗址上建造一座博物馆,跟住宅、商业街融合在一起。

如果在中国,明知道是莎翁的剧场遗址,还会允许地产商在这里盖房子赚钱吗?恐怕民意汹汹,早就用口水淹死政府和地产商了。

或许,我们还没到那个时候,懂得如何处理文化与商业化的美妙关系。

伦敦也有过不光彩的历史。现在人们所熟知的那个「莎士比亚环球剧院」,是一个美国演员重建的,其建造过程甚至一度被伦敦人嘲笑。

1949年,美国演员山姆·沃纳梅克到伦敦拍电影,很有情怀地去寻找祖师爷莎士比亚的遗迹,令他吃惊的是,整个伦敦就只剩下「莎士比亚环球剧院」的一块牌匾,被遗弃在遗址附近的一家老啤酒厂里。

1970年,他启动了一项耗费了他毕生精力的巨大工程:重建环球剧院。此举遭到了伦敦政商两界的长期反对。有些伦敦人甚至觉得这项工程过于阳春白雪,与周围的环境不相称。这项工程始终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

直到1997年,「莎士比亚环球剧院」才终于落成,但是那位美国演员已经与世长辞了。如今,它是伦敦的丰功伟绩之一。

▲来自四个国家的四家公司共同开发这个楼盘

我没有去泰晤士河南岸的「莎士比亚环球剧院」,却在万科楼盘 The Stage 撞到了莎翁。Mia小姐指着工地上挖出的那个坑说:瞧,那里就是400多年前上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地方……

或许,这就是混在房地产行业的一种意外美妙吧。当然,别的行业也有诸种美妙,但对于沉浸在房地产之中的人来说,房地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接口,似乎连接着一切:财富、生活、文明甚至国家的命运。

如果可能,在万科的 The Stage 建成之后,我想去看一眼其中的那座博物馆,它将呈现怎样的一个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早就在《皆大欢喜》写过:All the world's a Stage(全世界是一个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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