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公告撤销10家社会组织警告1家

2019-01-04 14:08
北京

石家庄市民政局近日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公告指出,经查,一些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石家庄市民政局对这些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公告指出,因无法与下列11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民政厅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

石家庄市秘书协会

石家庄市西柏坡精神研究会

石家庄市格瑞林生物工程技术研究所

石家庄市自动化学会

石家庄华虹机器研究所

石家庄市华通高级职业中学

石家庄市纺织工程学会

石家庄市人大之友摄影书画协会

石家庄市邯郸商会

石家庄市社会统计调查业协会

被警告的社会组织

石家庄百富勤职业中专学校

来源:新浪河北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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