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块链到贪腐黑名单:2018年度区域国别十大法治动态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外区域国别法治动态》编辑部
2018-12-31 15:14
来源:澎湃新闻

【按语】

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外区域国别法治动态》编辑部,联合澎湃新闻,在2018年度近100条区域国别最新法治动态的基础上,经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专家论证、投票等流程,最终评选出2018年度国别十大法治动态。现予发布

1. 欧盟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条例旨在保护欧盟境内公民的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取代欧盟1995年颁布的《数据保护指令》,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如一企业与欧盟公民交易或使用欧盟公民个人数据的,无论该企业的总部、数据存储和处理地点是否在欧盟境内,都应遵守条例规定。二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如企业滥用欧盟公民个人数据,且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将被处以最高2,0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营业额4%的罚金(取较高者)。如企业行为仅一般违反条例规定的,将被处以1,000万欧元或企业营业额2%的罚金(取较高者)。三是规范用户同意书使用条件。企业在使用和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制作用户同意书且经用户授权同意。同意书应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撰写,不得使用冗长、复杂的专业术语。四是维护数据主体合法权利。条例设立了两项新的个人隐私权,即“删除权”和“移植权”。删除权是指,欧盟公民有权要求数据服务供应商删除用户数据。移植权是指,欧盟公民有权要求将其数据从一个数据服务供应商转移到其他供应商的存储空间,以便公民使用个人数据。

(编译:宋博文 信息来源:欧洲委员会网站)

2. 白俄罗斯制定世界首部“区块链”法律

白俄罗斯《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法令》于2018年3月28日生效,该法令旨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律保障。该法令有以下特点:一是规范区块链产业发展。白俄罗斯是世界上首个制定法律规范“区块链”行业发展的国家,也是首个允许加密货币、加密货币首次发行(ICO)和智能合约合法化的国家。法令在多项规定中,明确了挖(比特币)矿、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服务、通证等行业术语的定义,设定了加密货币运营商的资本准备金条件,着力规范区块链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推动高科技园区发展。法令延长了高科技园区的特殊法律保护和税收优惠制度的期限,该期限将延长时间至2049年1月1日。法令鼓励信息通讯领域、电子竞技、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领域的项目优先入驻高科技园区,并督促政府提供配套政策。三是简化行政管理程序。法令简化了企业在高科技园区内雇佣外籍劳动者的程序,规定外国劳动者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证就能参与劳动,外国劳动者还可享受签证免签优惠,并获得白俄罗斯的临时居住身份。法令还规定,外国投资者也能享受上述优惠措施。

(编译:张竹一 信息来源:白俄罗斯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

3. 法国制定司法改革方案(2018-2022年)

法国司法部制定了“司法改革方案(2018-2022年)”,拟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强化裁决效力,促进司法程序更加便捷化与现代化。司法改革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完善民事调解程序。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设置调解程序,尤其是在小额诉讼案件和邻里诉讼案件中,设置诉前调解程序。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可自行组织当事人调解,也可以授权司法调解员主持调解,法官还可对案件的核心问题作出裁判后,再组织调解。二是简化刑事诉讼程序。在部分省内设置省级刑事法庭,法庭由5名大法官组成,主要负责审理刑期为15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案件。建立信息化网络,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时,可实现信息共享,并可对案件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这有利于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改革刑事处罚体系。方案规定,一个月以下的监禁刑将被取消;一个月到六个月的监禁刑,将以电子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方式替代执行,除非法官另有判决。还将建立现代化临时教育接待中心,使犯轻罪的未成年人能得到应有的教育,在刑满后能更好地回归社会。

(编译:宣方鸣 信息来源:法国司法部网站)

4. 韩国最高院支持“二战”被强征劳工索赔

2018年11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就两起日本三菱重工公司强征劳工案作出判决。一起案件的原告为“二战”期间被三菱重工公司强征的劳工及遗属,另一起案件的原告为“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队员。根据判决,三菱重工公司向各原告支付的赔偿金为8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8.7万元)至1亿5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91.3万元)。此前,韩国最高法院还于同年10月30日判决,日本新日铁公司向4名韩国籍被强征劳工分别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1.6万元)。据日本外务省资料显示,在“二战”期间,有135家日本企业共强征了近4万名中国籍劳工,并强迫劳动参与劳动。日本政府认为,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约定,中日两国间不存在赔偿争议,故中国劳工无权向日本企业主张赔偿。如2007年4月29日,日本最高院就“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案”作出判决,认定日本西松组公司(西松建设公司的前身)确实于1944年强征了中国劳工,但认为中国被强征劳工不具有求偿权。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能为我国被强征劳工在本国法院主张救济提供借鉴,也能为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参考。

(编译:陈琳 信息来源:朝日新闻网站)

5. 德国《网络执行法》加强社交网络平台监管

德国近年来接收了大量难民,部分难民的犯罪行为在网络社交平台迅速发酵,大量网民利用网络发表排斥难民的言论。德国《网络执行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编纂并修订了德国司法部2015年以来颁布的一系列法令,加强对德国境内社交网络平台的监管,尤其要打击此类平台上的“仇恨、煽动性言论以及虚假新闻内容”。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平台自我审查机制。社交网络平台应向用户提供分类更为详细的在线举报表单,安排专人处理用户的举报。如平台上出现违法内容或有争议言论的,平台应在接到举报后7天内删除或处理。如出现明显违法言论的,平台应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删除或屏蔽。平台还应每季度向政府提交关于打击违法言论情况的报告。是设立用户投诉举报机制。德国司法部将制作在线申诉表格,如社交网络平台未能及时处理用户举报的,用户可填写在线表格直接向司法部申诉。司法部进行调查后,如发现平台确实存在管理缺陷的,或未能及时处理违法内容的,可对平台处以最高5,000万欧元的罚款。司法部同时强调,社交平台应根据自我审查机制,主动删除非法内容,司法部本身并不负责删除信息。

(编译:郑程程 信息来源:德国联邦司法部网站)

6. 美国立法加强网约车管理

2018年8月,美国纽约市通过了关于网约车监管的系列法案。根据法案规定,纽约市将限制发放网约车牌照,改善网约车驾驶员工资待遇,并规范网约车行业的经营模式。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暂停发放网约车牌照。纽约市“计程车及豪华轿车管理局”将对网约车市场开展为期一年的调研,调研内容包括:网约车对城市发展的影响、网约车监管措施的成效、网约车在城市内的分布情况等。在调研期间,纽约市将不再发放新的网约车牌照。调研结束后,纽约市将决定是否对网约车数量作出限制。二是提高驾驶员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公开所有约车服务的信息,包括行驶时间、公司提成、驾驶员收入等。如果平台公司每天接单超过1万笔的,主管部门将为该公司的驾驶员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平台公司向驾驶员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对于其他平台公司,纽约市还将研究相关驾驶员的最低工资方案,以确保驾驶员的应有利益。

(编译:姚雅梦 信息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7. 瑞士规定举报虐童行为制度

瑞士儿童保护机构每年登记在册的虐童案例高达5万起,为预防、遏制虐待儿童的行为,瑞士制定了《瑞士儿童保护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监督范围。此前,瑞士法律规定,具有官方职责的从业人员(包括学校教师、社工等)如发现虐童行为的,负有及时向行政机构举报的法定义务。《瑞士儿童保护法》扩大了举报义务的人员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与儿童经常接触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包括日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兴趣班的辅导人员等,均对虐童行为负有法定举报义务。二是形成统一制度。此前,瑞士各州可自行制定儿童权益保护制度,并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儿童保护机构来落实制度规定。《瑞士儿童保护法》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举报制度,即瑞士国内所有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对虐童行为负有举报义务。三是平衡隐私利益。此前,瑞士法律规定,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患者或客户的隐私负有职业保密义务,对患者或客户的相关行为享有举报的豁免。但《瑞士儿童保护法》规定,如果患者或客户有侵害儿童利益的行为,上述专业人士仍有权举报不法行为。

(编译:沈小蕙 信息来源:瑞士电视台网站)

8. 俄罗斯建立贪腐官员“黑名单”

俄罗斯一项反腐法案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法案修改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建立了贪腐官员登记制度。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如官员因贪腐而被解职,其个人信息将被登记在专门的“黑名单”中,该记录将被保留五年。“黑名单”制度监管的对象包括贪腐犯罪的国家公务员、高级别政府官员、检察官、俄罗斯调查委员会成员、海关公务员、消防公务员、中央银行代表,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二是延伸监管效果。俄罗斯政府部门在招录与任用公务员时,应查阅上述“黑名单”以了解相关人员信息,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将不得再进入公务员系统就职。

(编译:张竹一 信息来源:俄罗斯《议会报》)

9. 西班牙法院认定外卖公司与送餐员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西班牙瓦伦西亚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外卖公司无故解除了与送餐员间的服务合同,送餐员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外卖公司抗辩称,公司与送餐员签订的合同约定送餐员为自雇人员,且送餐员为履行职责,自行购买了车辆和手机,故涉案合同系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法院认为,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在于,当事人间是否有“人身依附性”,即送餐员是否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管理。本案中,第一,从工作时间看,公司规定了送餐员的工作时间,并向送餐员发出送餐订单,送餐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拒绝接单。第二,从工作收入看,公司决定了送餐服务的报酬,定期向送餐员发放工资,而送餐员不得向用户另外收费。第三,从离职程序看,涉案合同约定,如送餐员离职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这也符合西班牙法律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定,虽然送餐员自行购买了工作所需设备,但其与外卖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外卖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应当重新雇佣该员工或支付70,513欧元的赔偿金。

(编译:赵学慧 信息来源:西班牙法律网)

10. 日本民众要求政府补偿被迫绝育人群

20世纪50至60年代,绝育手术在日本社会中常被强制实施。有观点认为,该项手术侵害了人们的基本权利。2018年1月,部分民众提起了一项公益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向被迫接受手术的受害者道歉并作出赔偿。但上述公益诉讼面临以下困境:一是受害人认定难。日本《每日新闻报》调查发现,未经本人同意而被迫接受手术的日本人约为1.6万人,但政府记录在册的人数仅有约20%。还有部分受害者患有精神障碍疾病,无法在诉讼中作证。上述因素均导致法院难以认定强制绝育手术的受害人。二是补偿金确定难。因无法确认手术受害人,公益诉讼所主张的补偿金额也难以确定。同时,日本各地法院对补偿金的认定也存在差异,这导致在相关诉讼中无法形成统一的赔偿标准。

(编译:王艺玮 信息来源:日本每日新闻网)

    责任编辑:单雪菱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