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新闻 | 引争议的《移民契约》和《难民契约》有何区别?

澎湃新闻记者 汪伦宇
2018-12-30 08:40
来源:澎湃新闻

《移民问题全球契约》全称《安全、有序和正常的移民问题全球契约》, 12月19日,联大以152票赞成、5票反对、12票弃权正式表决通过了该契约。稍早一些,《难民问题全球全球契约》也被联合国大会以绝对多数通过。

《移民问题全球契约》今年7月就已在“移民问题政府间大会”上起草完毕,绝大部分国家都同意加入。虽名为“政府间大会”,但与会的各国代表们不必就契约条款进行任何讨论,国家的出席与否本身就代表了政治态度。据《纽约时报》报道,7月时,除美国外的所有联合国会员国政府代表都批准了契约条款。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匈牙利、奥地利、波兰、捷克、澳大利亚、巴西等国纷纷效仿美国的做法,表态不会参加该契约。

据新华社报道,12月17日,《难民问题全球契约》也被联大表决通过,得到了181个成员国的赞成,只有美国和匈牙利投票反对,另有三个国家(多米尼加、厄立特里亚和利比亚)弃权。

条款相对简单的《移民契约》却遭遇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抵制,并在欧洲政坛引发舆论海啸,但实际上,它并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2017年12月,奉行“美国第一”的特朗普就宣布将不参加联合国《移民问题全球契约》。一些西方国家的右翼政治人物也纷纷批评加入《移民契约》会有损国家主权。

在比利时,其首相夏尔·米歇尔已经因为《移民契约》而下台。加拿大的保守党领导人安德鲁·希尔(Andrew Scheer)也批评道,“(《移民契约》)给予外国实体干预加拿大移民制度的可能。从此以后,有可能出现外国官僚告诉加拿大如何管理边境的情况。”法国极右党派“国民联盟”领导人勒庞甚至称法国政府对《移民契约》的支持是一种“叛国行为”。

尽管一些欧洲政治人物在关于两个契约的辩论中已经吵得不可开交,移民和难民的区别却常常被模糊。两个契约的目标和法律效力也并不相同。然而,《难民契约》并没有像《移民契约》那样掀起舆论风浪,除美国和匈牙利外的其他国家也均对其表示支持。

当地时间2018年12月22日,西班牙马拉加,获救难民抵达马拉加港口上岸。视觉中国 图

难民和移民有何区别?

根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联合国公约》,处于以下两种状况中的个人可被定义为“难民”:第一,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等原因而恐惧遭到迫害,因此置身于母国之外,且不能或出于这种恐惧而不愿接受该国保护的人;第二,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见解而恐惧遭到迫害,因此无国籍且置身于先前居住的国家领土之外,并且不能或出于这种恐惧而不愿返回该国的人。

简言之,国际法意义上的“难民”是出于政治、宗教、种族(民族)或社会原因,担心受到迫害、冲突、普遍暴力或其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而生活在原籍国之外的人,因此需要国际保护。

而移民的概念则宽泛得多,难民实质上是移民中的一个类别。虽然没有关于国际移民的正式的法律定义,但联合国下属的国际移民组织(IOM)认为,国际移民是改变其常住国家的人,无论其移民原因为何。短期或临时移民通常指的是在外居住持续3至12个月的人;长期或永久移民,则是指在原籍国以外居住超过12个月的个人。这个定义也得到了大多数移民专家的认可。

根据这个共识,那些为了追求更好的工作或生活,而不是为了躲避战乱或迫害等不良生存环境的越境者,属于“移民”而非“难民”。

《移民问题全球契约》和《全球难民契约》有什么关系?

2016年9月被联合国所有成员国一致通过的《难民和移民问题纽约宣言》产生了两个契约:一个有关难民,一个有关移民。它们产生于同一个宣言,但是目标却大不相同。

《移民问题全球契约》是国际社会首份全方位协调解决移民问题的全球性文件,为加强全球移民治理提供了全球性合作框架。在难民问题上,国际社会已经拥有1951年的难民公约和1967年的议定书作为全球难民问题治理体系的基石,但在移民治理领域,在《移民契约》之前并无任何相关的国际文件。

在《移民契约》文本中,各国规定了23个有助于提升全球移民治理水平的目标,其中包括加强移民信息搜集能力、打击偷渡组织者、提高移民返乡的安全感等。在每一个目标下,都有相应的行动建议。“国家主权”原则则被列为《移民契约》的指导性原则之一,它指出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内法来治理移民,在采取行动实现23个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到各国的国情、现有移民政策和国家重点议题等因素。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移民契约》是“一个根植于各国政府真诚谈判的国际合作框架,且重申了国家主权原则”。

与《移民契约》不同,《难民问题全球契约》的目的是在已有的1951年难民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在难民问题上的国际合作。联合国网站介绍称,1951年的难民公约主要规定了难民的定义及其所享有的权利。《契约》则将推动解决如何在各国间分担责任的问题。

《难民契约》的文本如此规定其起草目的:1. 减轻难民接纳国的负担;2. 促进难民的自力更生;3. 提高第三国解决方案的适用性;4. 改善难民来源国的情况,以确保难民返乡后的尊严和安全。

中国在联大关于这两个契约的投票中采取了什么立场?

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以152票赞成,5票反对、1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美国、以色列、捷克、匈牙利和波兰投下了反对票,另有24个联合国会员国没有参加投票。联合国网站显示,中国在表决中投下了赞成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中国政府深入参与了《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谈判,对政府间大会通过《契约》表示欢迎。中国政府将结合本国国情,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原则循序渐进落实《契约》。”陆慷说,“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共同促进安全、有序、正常移民发挥积极作用。”

《难民问题全球契约》被联大表决时,只有美国和匈牙利使用了反对票。中国与绝大多数联合国成员一样投下了赞成票。

参加国无法律义务,欧洲右翼为何仍激烈反对?

两个契约都不是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国际文件,契约被联大通过也不意味着契约参加国的难民和移民政策会被改变。从国际法角度来说,契约的参加国不会承担任何法律义务,遑论因此而增加接收外国难民的数量或出台更宽松的难民/移民法规。

据《纽约时报》20日报道,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出言反驳了欧洲右翼的一些指责,称《移民契约》并不会如一些右翼政客所言,使欧洲政府出台更宽松的移民法规。该契约中已经将“国家主权”设置为指导原则之一,且契约本身没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因此完全承认各国政府自主制定移民政策的权利。

不过,移民契约没有法律效力这一事实并没有使得一些欧洲右翼人士放心,他们仍然担心,移民契约最终会导致“移民成为人权的一部分”,从而使得国内法庭在处理移民案件时以《移民契约》为参考。

联合国国际移民事务特别代表露易丝·阿尔伯尔(Louise Arbour)11日对美国《大西洋月刊》分析称,欧洲人开始感到他们的政府已渐渐丧失了对边境的管控能力。但实际上,如果观察统计数据的话,近两年来横渡地中海到达欧洲的北非移民的数量相比2015年已经大大减少。

以德国为例,“德国极右能够不断用移民问题来作文章,不是因为移民越来越多,”《大西洋月刊》分析称,“而是因为2015年时接纳的移民如何融入社会是一个真实的挑战,很多普通人确实为此感到担忧。”

    责任编辑:李怡清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