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持枪杀人、开赌场……江苏淮安一村主任一审被判死刑

张海峰、宋体佳/现代快报
2018-12-28 20:27

现代快报12月28日消息,12月28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江苏省挂牌督办的扫黑除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聂某某被判死刑。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聂某某曾在淮阴区王营镇某村担任过村主任职务,期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使用非法持有的枪支在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影响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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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去年12月中旬的一场群体斗殴事件中,聂某某等人持枪支将周某某射死。案发后,聂某某被抓。随后,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对聂某某等15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4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聂某某带领组织成员通过抢夺他人土方工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等不法手段非法敛财;此外还纠集组织成员实施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多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特别是2015年7月和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聂某某通过非法手段先后谋取了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某村副主任、主任职,渗透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高额利率为诱惑,乘机拉拢结交国家工作人员,树立非法权威,扩大影响力,严重破坏了基层的政治生态和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特别是聂某某带领组织成员持枪支、砍刀等凶器与干某某一方在袁集乡某村附近斗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持械聚众斗殴,在聚众斗殴中持枪射击并致一人死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开设赌场、情节严重,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12月28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主犯聂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成员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1年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当天淮安区、开发区、洪泽区和金湖四家法院同时对7件涉及58人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原题为《涉黑、持枪杀人、开赌场…淮安一村主任一审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柴敏懿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