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监狱政委被妻子举报重婚,纪委:正在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丘白桦
2018-12-21 21:14
来源:澎湃新闻

合肥市义城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友宾(正处级)近日被其妻子宋某实名举报,举报其存在事实重婚、有私生子及隐藏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

12月20日,马友宾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否认其存在上述问题,举报内容是“子虚乌有”,并称合肥市纪委已找他本人核实过。

同日,合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刘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合肥市纪委正按照程序调查了解宋某举报马友宾一事,下一步将移交其他部门继续调查核实。

官方公开简历显示,马友宾,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肥西,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马友宾长期在合肥市政法系统工作,历任合肥市维稳办综合处处长、副主任等职务。2015年3月,马友宾调任合肥市义城监狱政委。

宋某提供给澎湃新闻的结婚证显示,马友宾的出生日期为1966年8月14日,其身份证号码中也是这个出生日期。这与官方公示简历中马友宾的出生时间不一致。

义城监狱前身是合肥市劳改独立大队,1991年更名为合肥市劳改支队,1996年改为现名。义城监狱由合肥市司法局管理,主要关押5年以下刑期罪犯,为中等戒备监狱,设计押犯规模1500人。

举报人宋某在安徽淮南工作。2006年9月,宋某与马友宾登记结婚。虽然2007年在合肥政务新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但因工作原因,婚后两人一直分处淮南、合肥两地。宋某向澎湃新闻指出,2006年9月婚后,马友宾仍与其前妻程某以夫妻名义在合肥共同生活,构成事实重婚。

马友宾与程某育有一女,与宋某育有一子。宋某举报称,除一儿一女外,马氏家谱记载马友宾还有一子生于1990年11月,系非婚生子女。

宋某称,2014年2月,她发现马友宾前妻及女儿在她合肥的家中过冬,此后她与马友宾的夫妻感情破裂。2017年12月和2018年10月,马友宾两次提出离婚诉讼。2018年12月5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友宾和宋某离婚纠纷案,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宋某在提交给蜀山区法院的答辩状中指出,除一套共同房产和几件旧家具外,马友宾提出的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为零。经过调查了解存在恶意隐匿转移。2006年9月至今12年,被答辩人马友宾的工资津贴奖金等收入实发至少160万元。扣除正常生活花费及大额支出,至少结余90万元被隐匿转移,住房公积金除了还房贷也被马友宾频繁支取近19万元。

对于双方在合肥市政务新区的共同房产,宋某向蜀山区法院提出了两个调解方案。方案一是婚生子抚养权归宋某,房产共同转让给婚生子。方案二是婚生子抚养权归宋某,房产归宋某所有。房产价值由法院委托权威机构评估,依据对离婚过错方可以不分或少分、照顾无过错方等《婚姻法》法律规定,来确定对马友宾的补偿数额。

马友宾不同意把房产共同转让给其与宋某儿子的方案。他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只有这一套房产,转让后将无房可住。他还指出,宋某的举报行为打的是“悲情牌”,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这套房产。

针对宋某举报的事实重婚、有私生子及隐藏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马友宾全部予以否认。具体到私生子一事,马友宾称这是为了显示“人丁兴旺”,在修家谱时“虚构”的家族成员。

重婚指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是一种犯罪行为。实践中,婚姻关系的重合大致有法定婚(即依法登记)+法定婚、法定婚+事实婚、事实婚+法定婚、事实婚+事实婚等四种情形。

事实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