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报一幼儿园教师伤害幼儿:涉事人拘留13日并开除

李涛/@北京青年报
2018-12-14 17:02

北京青年报微博12月14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反映,其4周岁的儿子在长春市某幼稚园上学3个月。12月11日晚上,接到幼儿园老师发来的消息称,因没抱住孩子,导致孩子头部磕到了。但他到幼稚园查监控发现,孩子的头疑似被老师踢了。

对此,12月14日,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通报称,12月13日16时,南关区教育局接到豪园体育艺术双语幼儿园家长投诉,称其孩子在园内受到伤害。区教育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该幼儿园系2003年经审批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经查,该幼儿园涉事教师曲某某于12月11日清晨,在接孩子入园制止其哭闹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曲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涉事教师已被开除。此外,区教育局已约谈该幼儿园主要管理者,责令幼儿园立即全面严肃整顿,限期整改,向家长和社会公开道歉,承担该幼儿由此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原题为《教育局回应长春某幼稚园教师伤害幼儿:存在不当行为,涉事教师拘留13日并开除》)

    责任编辑:柴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