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读|《城市碎片》:“拆”字背后的政治割据逻辑

赵琦
2018-12-17 13:02
来源:澎湃新闻

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在距今大约7000年左右的时间出现。把这个7000年放到人类20万年的历史中去,“城市”仿佛出现在昨天。而一切现今目所能及的伟大城市文明景观,似乎也只是城市发展初级阶段的表现形式。从“城市保护”的角度看,“创造”与“破坏”交织构成了7000年城市发展史的主要内容。

前门大街星巴克与老字号月盛斋。本文图片均来源于互联网

作为一个城市常住民,“城市保护”是一个令我感到相当困惑的词,因为我看到的现象,不论是没有被“保护”过的还是被“保护”了的,常常都是不忍目睹的。没有被保护的成片历史街区正在不断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容积率越来越高的高层住宅和商业;被保护了的街道和建筑又往往显得像假古董,铁打的星巴克、肯德基同当地老字号一起,撑起了很多城市都会有的一条仿古商业街,走在其中,感受到的只有消费主义的无限泛滥和全球化带来的千篇一律。

《城市碎片:北京、芝加哥、巴黎城市保护中的政治》书影

只看表面,这些正在中国城市中发生的视觉现象是光怪陆离,甚至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城市碎片:北京、芝加哥、巴黎城市保护中的政治》(以下简称《城市碎片》、本书)一书,为理解这些现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学视角,跟随作者探究“政治割据”如何影响“城市保护”的政策过程,“拆”字背后的政治逻辑清晰了起来。

逻辑清晰的理论著作

《城市碎片》是一本城市政治学著作,它并不站在“城市保护”本身的立场上去谈论,而是从政治学角度,用“政治割据”理论去解释“城市保护”各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政治割据”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陌生的词,它甚至频繁出现在各大国际媒体的标题中:“在欧洲和美国,政治割据是新常态”、“抵制网络政治割据”、“浪漫化民主、政治割据与美国政府的衰落”等等。在上述语境中,显然,“政治割据”一词的含义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虽然它们都有着不同主体间互相冲突和对抗的内涵。

第一章是全书的理论框架。梳理了不同语境中不同含义后,作者将“政治割据”定义为“不同行政辖区之间决策权的分配”。这个定义包含三个要点:其一,割据的主体是由于空间上位置的不同而产生的,即不同的行政辖区;其二,割据的权力类型是行政权,无涉立法和司法;其三,割据的本质是决策权的分配问题。

笔者对第一点有些疑问。作者将“政治割据”分为三个主要类型:市政部门间的“功能性割据”、以选区边界为界限的“地域性割据”、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层级性割据”。其中只有地域性割据与空间位置不同直接关联;功能性割据在辖区范围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各部门的职能;层级性割据在同一问题上辖区也是一致的,是谁更有权决策的问题。故而,笔者将“政治割据”理解为:不同“行政主体”之间决策权的分配。

关于功能性割据、地域性割据、层级性割据的三个基本分类,为本书搭建了最精彩的框架。这三个词不仅言简意赅地指向了北京、芝加哥和巴黎,在城市保护中所面临的“政治割据”核心背景,且可以普遍适用于其他城市的分析。

功能性割据:北京

市政部门间的功能性割据是中国读者最熟悉的割据类型,而北京由于其悠久的建城史和作为首都的政治地位,几乎是国人除了常驻城市以外最熟悉的国内城市。作者先从历史角度阐述了中国政治中纵向职能部门的编排布局以及政府机构之间的竞争法则,发端于1949年后的权力结构,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政府的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权力内部的功能性割据。实践层面,北京的“历史保护”缺乏市一级的专门机构,权力分布于五个功能性政府部门之中,机构之间界限不清、专业化不强导致了历史街区的保护陷入“无主之地”。

什刹海酒吧街

记得刚工作的时候到北京出差,总部一位负责接待的处长在晚餐后兴奋地说要去“荷花市场”过夜生活。到了那里我惊诧地发现,儿时印象中风光秀丽、京味儿十足的什刹海,已经被酒吧街所占据。文保区是如何变成酒吧区的?什刹海作为北京“城市保护”的案例之一,在本书中被透彻地解剖:政府部门间的功能性割据,导致了景区管理处地方自治权的膨胀,历史保护街区成了独立王国。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思想下,酒吧生意得到默许,从而大规模扩张,并且嫁接了各种胡同游、水上游、王府游、四合院游等旅游项目;最终,历史街区失去了原真性,迎合消费主义而迅速“迪士尼化”。

当“迪士尼”发生在“迪士尼”的时候,它是一种原创性的、去日常生活化的新奇空间体验;而当“迪士尼”发生在历史保护街区的时候,它是山寨的,是消费主义对日常生活的侵蚀,更不用说这是在公权力裹挟下的结果。在第二章结语处,作者犀利地指出,正是功能性割据为“符号式保护”(前门大街是典型案例)创造了重要条件,而这种流于“符号”的所谓“保护”其实是助长了增长机器对传统建筑和街区的破坏,并且赋予了这种破坏以合理性。

迪士尼化意指迪士尼乐园的运作原理被广泛地运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社会迪士尼化》一书中,美国社会学者Alan Bryman指出,迪士尼的经营典范是由下列4项原理所构成:主题化、混种消费、授权商品化、表演劳动力。

地域性割据:芝加哥

令人惊奇的是,进入芝加哥和巴黎章节,作者依然对相关城市“了若指掌”:历史的来龙去脉、规则背后的政治逻辑、现实案例的分析都扎实而有说服力。在地域性割据的案例城市芝加哥的论述中,作者写到,田野调查时市议员对于什么是“城市保护”的答案:“在芝加哥,城市保护是关于社区的。”——这句话不仅为她开启了一扇全新的大门,也令读者了解到,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城市保护”的议题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基础。

相对于北京的“符号式”保护,芝加哥是“马赛克式”的,即由于不同选区分割的社区很难被整体保护,“城市保护”呈现出“马赛克式”零碎拼贴的形式特点。“地域性割据”的影响,集中在“市议员的特权”上。根据芝加哥的政治机制,市政府虽然设有负责“城市保护”的机构,但市议员针对其选区内的动议有“一票否决权”,也就是说,任何一项动议在决策过程中都不可能不取得市议员的同意。市议员在某一动议上的最终取向,往往都跟这项动议会让其取得还是失去更多“政治资本”联系在一起。

于是,即便皮尔森居民集体反对将该区列入“国家历史遗产名录”,皮尔森的市议员依然固执地推动并成功完成了该项动议。结果是,只有极少量的居民因该动议而在税收优惠的支持下进行了房屋修缮,皮尔森地区迅速“绅士化”、弱势群体流离失所。

皮尔森的“反绅士化”抗议不时发生,图为2015年第18街居民反对开发商敌意收购的游行

层级性割据:巴黎

在论述巴黎中央与地方层级性割据的一章,笔者五味杂陈地发现,和发展中国家普遍的“创造性破坏”大相径庭,巴黎由于被保护得太好,面临是的“博物馆化”的危险。法国人将建筑遗产视作法兰西文化认同感的重要来源,所以中央政府一直牢牢掌握着“城市保护”的权力,通过“国家建筑师”来监督巴黎的“城市保护”。

在1982年划时代的分权改革之后,“城市保护”究竟属于中央权力还是地方自治权力,其实是改革后,地方管辖权扩大但中央权力范围并未缩小的格局在该项问题上的折射而已。全世界都知道,巴黎在历史上有着非常激进的自由主义传统,故而一直到1977年巴黎才有了第一任市长(之前被中央废除了该职位),地方对中央在“城市保护”权威上的挑战也就从那时开始了。通过对“创造市级建筑遗产”、“重建巴黎大堂”、“红堡街区的景观保护”三个案例的深入剖析,层级性割据在“城市保护”问题上显示出“拉锯型”的斗争与妥协,最终使巴黎从国家垄断式的保护逐渐演变为央地共治的联合式保护。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当选巴黎第一任市长前夕的照片,在希拉克的主导下,中央政府对巴黎城市保护的绝对权力开始动摇

在全书结论部分,作者指出:政治割据就像一个滤网,它是促进还是阻碍政府对于保护动议的执行,取决于这个动议在管辖权边界以内还是跨越了边界。这里,笔者也有些小疑问,关于功能性割据,该类割据其实没有跨越边界,是在同一行政辖区内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冲突,比如同一条街道的历史保护可能涉及到区级规土、环保、绿化市容等等平级部门,区级往往也没有城市保护的专门部门。这些平级部门之间的割据,并没有使得管辖权边界内的动议更容易执行。

拿北京什刹海的例子来说,功能性割据的结果是景区管理处自治权的扩大,从而让什刹海“很有效率”地变成了酒吧区,但是这种效率和“城市保护”其实没有一点关系,发生的动议是关于“发展”而不是关于“保护”的。故笔者认为,理解“政治割据”不能只从行政权力空间上的“边界”来考虑,尤其是在功能性割据的类型条件下,虽然是在边界内,但是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割据在某些案例中不仅没有“单一辖区”的优势,且让“保护”由于无人真的“有权”而直接转变为“破坏”。

妙趣横生的故事书

有一次有幸见到莎伦·佐金教授,我向她表达了对《购买点:购物如何改变美国文化》一书的钟爱,理由是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这本书依然妙趣横生。佐金教授笑着说,她写的时候就想把它写成“短篇小说”的样子。深刻的理论不一定要用艰涩的词句去表达,既然是讲道理,就想让更多的读者能够明白你的道理,但这是一件很难的事——需要作者有将学科“专属语言”通俗化的能力。

莎伦·佐金教授的《购买点:购物如何改变美国文化》,用“短篇小说”式的写作方法,拉近了学术著作和普通读者之间的距离。

《城市碎片》一书的英文版初稿是作者在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系的博士论文。笔者没有读过论文原文,但也感觉到作者在本书的成书过程中做了一些“通俗化”的努力,写作风格同《购买点》有些相似,将“故事”的叙述方式与理论研究有机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普适性的文本形式。

故事从作者张玥自己的生活背景开始讲起:生在北京,目睹了故乡几十年来的巨变,在心中埋下了研究北京城市保护的种子。在三个案例城市分析的部分,每章一开始,都有一段非常鲜活又吸引人一探究竟的“故事”来拉开序幕。北京一章,作者来到一座不对外开放的寺庙里采访一位文保官员。走进寺庙,“只见一个个或完整或残缺的石碑和门墩成群地散落在寺庙的草丛中。”官员说他无法阻止四合院的拆毁,只能把废墟中的残存物捡拾后先放到庙里——北京几十年的巨变,人在其中多么渺小和无奈。

又如巴黎一章的开始,作者写到她在调研即将结束时,看到一则令人惊讶的新闻:由于认为巴黎市将5607座建筑命名为“巴黎市级建筑遗产”侵犯了中央政府的管辖权,中央政府将巴黎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戏剧性的”诉讼案例将中央和地方的尖锐矛盾被抛到了读者面前。

作者不仅善于用“故事”来引出问题,亦擅长用“故事”来讲道理。对于非专业读者,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当成一本“故事书”来阅读,读罢精彩的“故事”也就懂得了作者的理论。北京、芝加哥、巴黎三座城市,共8个城市保护“故事”,生动而精准地展示了功能性割据、地域性割据和层级性割据下的状态。

其中有关巴黎大堂的建拆、拆建的案例令笔者印象深刻,鲜活地折射出层级性割据在巴黎“城市保护”中的发展历程:巴黎大堂始建于19世纪中叶,第一次的拆除由戴高乐政府于1959年决定,尽管巴黎人发起了大规模游行抗议,但拆除工作依然在1971年完成,反映了当时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力;有趣的是,时任巴黎第一任市长希拉克主导下的第一次重建,却是在巴黎自治权扩大的政治背景下完成的,希拉克甚至自诩为“巴黎大堂的总建筑师”;到了2003年德拉诺埃市长开始重建巴黎大堂时,这个项目又具有了地方社会党市长挑战右翼政党总统(希拉克时任法国总统)霸权的政治意义。此时的中央政府以退为进,通过其控制的巴黎交通自治委员会去影响巴黎大堂重建的政策过程。

巴黎大堂的新形象

本书中,作者娓娓道来的“城市保护故事”是建立在以下这些田野调查数字上的:7年9次历时24个月访问这三座城市、210次访谈。这些“故事”是在不断观察和聆听的基础上,不断更新修正而得到的结果。

关于“城市保护”的一些思考:两个问题和两条规律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进行“城市保护”?笔者认为,“城市保护”是一个关乎于人类整体性尊严的问题。人类对抗终极死亡的方法之一是“记忆”。从个体上看,我们希望能够被子孙后代记住,所以试图留下一些宝贵的东西,也会去做一些影响力不只在个体人生时间长度内的事情。之于群体,一代人希望他们是值得被记住的,希望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能够被后代继承和使用。由此,死亡才仿佛不能剥夺其存在过的价值。活过的、创造过的尊严镶嵌在被“记忆”的过程中。

单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是通过“记忆”,人类整体的生命长度可以拉长。“城市保护”本质上就是尊重前人,以求也得到后人的尊重,人类整体性的尊严就在这样的“记忆”中获得和延续。即便在现实层面,“城市保护”有更多更加实用的原因,比如本书在导论中提出的四种基本动机——实现城市规划、推动城市发展、获得国际社会认可、开发旅游经济——上述心理层面的基本原因依然在背后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是一个更实际的问题,“城市保护”究竟要保护什么?一开始笔者就说,7000年的城市史其实很短暂,这是从时间维度去谈论的。现在我们换一个维度,从空间维度去讨论。地球的空间是有限的,更准确地说,地球表面适合于“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有限的。简单设想,如果每个时代所建造的每一栋房子都要被保护,那么地表将被来不及修缮的各种历史建筑淹没。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保护”和“发展”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残酷一点说,大部分的房子、大部分的街区,大部分先人的“城市遗产”是一定会,也应该被拆除的。

同一时期建造的房屋,经过越长的时间,能够留下来的就越少。和个体“记忆”的基本原理一样,群体记忆也是“选择性的”,有了这样的选择性,城市保护的四种基本动机就会起到作用,动机加上“政治割据”的运作机制,以及本书范围之外的其他因素,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世界上各大城市被“保护”后的结果。但这只是现实的结果,不是理想的结果。还是需要探讨“城市保护”究竟要保护什么?

放到最具体的语境中,说到“城市保护”,自然是要去保护某一栋建筑,某一条街道,某一个区域的城市肌理等等具体的、物质性的东西。这些物质性的东西背后其实是人的“身份认同”问题,即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去自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那一栋房子的一砖一瓦,并不是你物质生活的必需品,但是它却承载了“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的部分答案。从个体角度到群体角度,这个问题就变成了“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所以城市保护的对象,本质上是“我们”的“身份认同”,还是个体和社会心理层面的问题。

“世界遗产”的标志

笔者认为从“群体”这个角度出发,有两条规律一直在主导着“城市保护”。第一条规律是,群体共享的文化层级越高,“城市保护”的共识就越容易达到。比如,全世界基本没有人会主张拆掉“胡夫金字塔”,因为它是全人类的遗产,代表了全人类的过去;基本没有一个美国人会主张拆掉“华盛顿纪念碑”,因为它是美利坚的遗产,代表了全体美国人的过去。

当一个“城市保护”议题涉及到群体(共享文化)层级降低(拥有共同身份认同的范围减小)的时候,难度就随之增大了。比如“巴黎大堂”,更多地属于巴黎人,而不是属于全法国人,所以巴黎人会说这是法兰西的文化遗产,但是外乡人可不一定同意,换成“埃菲尔铁塔”情况立刻会不同。在北京,“前门大街”可以被改成仿古商业街,但“紫禁城”被改成横店影视城是无法想象的。所谓“世界遗产”,就是人为地规定了什么是全人类共同的“身份认同”。为什么有的项目申报了多年都没有成功?除却在竞争中出现的各种复杂因素,实际上就是全人类对此的认同感还没有达到统一。

另一条规律是:群体拥有的政治资源越多,在“城市保护”中拥有越多的话语权。本书中提到的巴黎“红堡街区景观保护”的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红堡是巴黎最大少数民族聚居地之一,“绅士化”方向的改造目标是首先将原住民(合法的居民)迁走,对于非法移民则直接赶走——利益跟着政治资源走,越弱势权利越少。所以,“城市保护”和其他问题一样,最不公正的问题是弱势群体的诉求最难以实现,甚至连操作层面的动议都无法发起,因为他们缺少可以为之代言的权力主体。“城市保护”作为另一块社会公正的试金石,可以破坏社会公正,也可以促进社会公正。

既然大部分的“拆”是必然的,那么重要的是如何公平公正地进行“拆”的决策和执行;既然“修”是一个专业的工作,就培养和选拔最专业的人去做;至于“建”,已经拆掉的东西是不能再被保护的,“仿”得再好也是赝品。

(作者系半层书店合伙人)

    责任编辑:沈健文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