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会忘记】葛有忠:刑事技术的传承者

2018-12-11 18:10
内蒙古

历史不会忘记

——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工作人物记

为隆重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认真回顾四十年来内蒙古公安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的风雨历程,积极配合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培养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推动内蒙古公安典型选树工作开展,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全力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推出《历史不会忘记——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工作人物记》系列栏目,以缅怀和铭记在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安民警。
葛有忠
———人物简介———

葛有忠,1954年参加公安工作,原公安厅刑科所副所长,师从步法追踪大师马玉林,参与全区各类疑难刑事案件现场勘测300多次,1986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1988年被授予痕迹鉴定高级工程师,并为全国公安工作培养了多名优秀的痕迹鉴定公安民警。

足迹、步法检验技术是我区广大牧民从长期放牧、狩猎,同盗匪做斗争的经验中不断摸索研究出的一套追踪方法,我区从1960年着手总结并应用于侦查办案,而后成为我国公安痕迹检验的一项新内容,为全国首创。葛有忠自1954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刑事技术专业工作。他一直抱着严谨、刻苦的学习态度,潜心钻研总结全区民间步法追踪的时间经验,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系统地掌握了足迹、步法鉴定、研究的方法和理论基础,有很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很强的动手能力。他为这门发源于我区的刑事技术发展做出了贡献。

他先后承担了犯罪指纹、痕迹、步法检验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鉴定等多项任务。他曾到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河南、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大中专院校、部队、政法机关、保卫部门等四十多家单位讲授足迹、步法检验专业技术课1600多课时,受训3500多人,编写各类讲稿近五十万字;参加区内外重大疑难案件现场勘察300多起,参与侦破省外700多起案件。足迹分析准确率高达90%以上,步法鉴定的准确率为95%以上。特别是1960年以来,着重于足迹、步法检验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先后进行和参与了足迹、步法专题研究十三项、写出专题论文十七篇(其中两篇被国家级刊物“刑事技术”刊发)。1964年被公安部进一步总结正式列为人民警察侦查授课的教学内容之一。他的很多很多研究成果得到了公安部乃至众多同行专家的肯定。他虽然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坚持自学成才,坚持实践实战,成为了当时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公安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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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思惟 李仁龙(实习)

编校:魏汉中

主编:唐建权

审核: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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