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浮梦录︱新开放时代:天子脚下的华夷剧变

王元崇
2018-11-29 19:39
来源:澎湃新闻

外国公使驻京

第二次鸦片战争在中国外交史上是一个极大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有着很多的表现方式,其中之一是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外国使臣长期驻京,在明清以降的中国历史上算是破天荒的大事。因为自明朝洪武以来,外国使臣进入中国京城,都只能够是以贡使的身份,事毕即旋,不得无故逗留。掌管藩国朝贡事务的礼部,更制订颁布有一系列精细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中外交涉。

在这方面,清袭明制,并无大的变革,但在礼数上则更为考究。在朝廷眼中,荷兰、英吉利等国,和朝鲜、越南等国均系藩国,因此在与中国的交往方面概由礼部节制。中国与俄罗斯的交往情形比较特殊,多年来清廷将之划为理藩院管辖之下。

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访华的时候曾经提出过允许英国代表长期驻扎北京的要求,被乾隆皇帝驳回。英国的这个愿望,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1858年通过《天津条约》,才最终得以文本上的实现,而现实中的真正落实,则要到1860年10月底《北京条约》签订,确认了《天津条约》有效并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时候为止。

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的第二款内规定,两国“约定照各大邦和好常规,亦可任意交派秉权大员,分诣大清、大英两国京师”,第三款进一步保障了这一规定。就清廷所理解的中文条款而言,“秉权大员”一词十分模糊,大体上相当于钦差大臣一类的;然而,该款的英文条款规范的十分清晰,包括了互相派遣“ambassadors”(大使)、“Ministers”(公使)或者“other Diplomatic Agents”(其他外交代表);而且,英文中也规范了中文条款中所谓的“两国京师”,实际上是“the Court of Peking”(北京朝廷)和“the Court of St. James’”(英国朝廷)。

当时的人并非没有意识到这种语言差异,所以同一条约的第五十款特别规定,嗣后出现中英文差异,以英文表述为正解,这对当时的中国而言,显然是不利的。法国也通过中法1858《天津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获得了外交代表驻扎北京的权力。

1858年6月26日在天津签订的《中英条约》第二款和第三款内有关中英两国互相派遣“秉权大员”驻扎“两国京师”的规定;中英文有一些具体差别。

美国与中国签订的《天津条约》中,却并没有明白的外交代表互相驻扎彼此京师的条款,与之相关的是第六款,规定说中国如果到时候允许“众友国钦差”前往北京居住的话,美国也自动获得同等待遇,以“同沾”恩典。英文条款内的“众友国钦差”一词,写的是“the representative of any friendly nation”,即“任何友国之代表”之意。然而美国早已经获得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因此英国和法国所获得的外交代表驻京权力,美国自动获得。俄国在中俄《天津条约》第12条款中获得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因此也立即一体均沾此种权益。

就这样,在1860年行将结束之际,英、法、美、俄四国获得了外交代表进驻北京的权力。1861年初开始,英法美俄等国的公使,开始陆续进驻北京。自明朝以降持续了数百年的中外华夷秩序,开始了结构性的坍塌。

嗣后的1858年6月18日在天津签订的《中美条约》第六款
值得一提的是,各国除了明治初期的日本在不明底里地情况下于1873年派遣副岛种臣以“大使”(ambassador)的身份赴北京之外,欧美各国并没有派遣“大使”驻扎北京,而是派遣职衔低一等的“公使”(minister),即“全权公使”(minister plenipotentiary)或“特命全权公使”(envoy extraordinary and minister plenipotentiary),虽然发挥着同样的外交职能,但却显示各国并未视中国为同等的文明之邦。英法等国在对北非突尼斯、埃及等国家,也是采取同样的政策,背后不外乎是以海外殖民主义为外在表象的近代欧美文明中心论。

“临时机构”总理衙门成立

外国公使们到了北京,自然要有对接机构,这就涉及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另一个重大结果,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诞生,简称“总理衙门”或“总署”。

总理衙门是于咸丰十年十一月即阳历的1861年1月初,在恭亲王奕䜣(1833-1898)提议之下成立的一个临时抱佛脚的机构,用来处理同英法等国的战后事宜。总理衙门“一切均仿军机处办理”,本来的计划是等“军务肃清”、局势稳妥之后,即行裁撤,诸事仍归军机处管理。

和硕恭亲王奕䜣,系道光皇帝第六子。英军随军记者Felice Beato拍摄于1860年11月2日。这是同英法联军的战事刚刚结束之后在北京拍摄的,可能是恭亲王最早拍摄的照片。当时他只有33岁,面对大清入关以来天塌地陷的剧变,孤军留守北京,他的四哥咸丰皇帝早已经逃去了热河行宫。从他的眼神中,不难看到迷茫和无助。恭亲王后来成为中国近代化的朝中支柱。他逝世于1898年5月29日,即戊戌变法开始的13天之前。

然而,英法美俄等国家从一开始就认为总理衙门是在中国新成立的欧美国家那样的外交部,因此凡事都找总理衙门理论,并不去找传统处理对外事务的礼部衙门,也无法找去大内的军机处,所以总理衙门根本无法裁撤,一直充当着大清国外交部的角色,直到1901年改名“外务部”,算是转正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欧美模样的专职外交职能的外交部。

实际上,恭亲王等人当时确实将欧洲各国的外交部理解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例如早在1858年的中俄《天津条约》中,中方就将“俄国外交部长”(le Minist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 de Russie)翻译为“俄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因此两年后恭亲王提请设立的这个机构定名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是一个临时机构,总理衙门也就不缺临时工。总理衙门大臣都是由各个在京衙门的官员兼职的,并无专任。例如,同治元年即1862年,总理衙门一共有7名大臣,都是兼差的,包括:议政王兼军机大臣恭亲王奕䜣、军机大臣桂良、工部尚书文祥、户部右侍郎崇纶、工部左侍郎恒祺、户部尚书宝鋆、户部右侍郎董恂。

同治十一年(1872年)总理衙门三名大臣合影,从左到右依次是兵部尚书兼军机大臣沈桂芬(1818-1880)、户部尚书董恂(1810-1892)、工部尚书毛昶熙(1817-1882)。这就是1872年中国“外交部”的主力阵容——三名科举晋身的孔孟弟子、三个从一品的官僚。照片上的他们显得毫无生机。
在这一个时期,所有大臣不懂任何外文,也自然不懂任何国际法,万事刚刚开始,日后怎么办还不知道。现在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是摸着石头过河,总理衙门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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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元崇,系美国特拉华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单雪菱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