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房产指南|再婚家庭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

2018-11-23 08:55

对于离异或丧偶的人而言,通过再婚构建新的幸福家庭固然是件好事。但是再婚家庭的财产分割问题的确让人焦头烂额,具体该如何处理呢?

再婚家庭财产该如何继承?继承比例份额该如何划分呢?上海链家交易专家来为您具体盘点。
案例一:双方子女起纠纷

付女士与严先生于2009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且再婚前两人都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严先生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婚前房产;另外一套是与付女士结婚后购买的,记在严先生名下。

2011年付女士与严先生在旅游途中遭遇车祸去世。对于房产继承,双方子女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

案例二:继母持遗嘱与继子女对簿公堂

多年前,王女士和李先生再婚,组成了新的家庭,李先生和前妻有2名子女。结婚后,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李先生和王女士购置了一套房子,登记于李先生名下。2010年,李先生因病过世了。王女士一直独自居住在两人共有的这套房子里。之后,因为房子的继承问题,王女士和2名继子女发生了争执。

王女士认为,自己一直照顾多病的李先生,而他的子女并未照顾过他,早在2005年,李先生就曾立有遗嘱,写明他去世后,房产权、财产权由王女士继承。

为此,王女士将两名继子女告上了法庭。

案例三:父亲去世后女儿状告继母

20多年前,张先生离婚后,女儿由前妻扶养。2002年,张先生与曾女士结为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

2014年底,张先生去世后,张先生的女儿找到了曾女士,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一套房屋、一辆车以及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十余万元。对于张先生女儿的要求,曾女士断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张先生的女儿将曾女士告上了法庭。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当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在再婚家庭中,如果涉及遗产继承事宜,与普通家庭继承的区别在于涉及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协议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再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去世后,需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再婚配偶,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和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来共同继承。二是再婚后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再婚配偶份额分出,剩下的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可继承遗产,再由有继承权的人来进行分割。

根据《继承法》规定,再婚家庭中亲生子女与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的继承权分两种情况看待。

一,如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其在遗产继承中的地位与亲生子女地位一致,享有均等分割遗产的权利。

二,如继子女并没有与再婚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两者之间没有扶养关系,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地位不同,不能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政策请以官方即时公布为准)

    责任编辑:毛玮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