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博局: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进博会“指定”“专供”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微信公号
2018-11-15 22:04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微信公号11月15日消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称“进口博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承办。自筹办之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十分重视进口博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口博览会名称、标识、吉祥物形象等已向有关部门登记著作权及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申请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为推进筹办工作,更好地宣传、推介进口博览会,根据统一部署,我局依法授权相关单位使用进口博览会名称、标识、吉祥物形象,包括生产、制作进口博览会纪念邮票、相关邮品,以及纪念徽章、钥匙扣、吉祥物陈列等周边商品;在首届进口博览会期间的现场展示宣传、配套活动宣传物料中使用;支持单位在其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进口博览会相关筹备单位、服务商在筹备工作中使用等。

除上述授权外,我局至今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名称、标识、吉祥物形象等用于举办展会、生产销售烟、酒及其他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及用于商业广告宣传、演出、商品或服务包装、商业网站与互联网平台推广、企业名称登记等活动,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指定商品”、“专供用品”等未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之外任何地方举办过任何类型的会展活动。

未经我局同意或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进口博览会名称、标识和吉祥物形象。若发现任何侵犯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及相关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

2018年11月15日

(原题为《关于保护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知识产权的公告》)

    责任编辑:文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