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请假领导没回,女子旅游5天归来被开除!法院判...

2018-11-14 19:24
广东

本文原标题:《微信请假领导没回,女子旅游5天归来被开除!法院判决太精彩…》

休假前向单位领导请假是职场常识

但如果领导不批复你该怎么办呢?

去?

还是不去?

还是跟领导再商量下?

女子发微信向领导请假未获回复,

出国游玩5天归来被单位开除。

这事最终闹到了法院,该怎么判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5年9月,罗某来到某幼儿园工作,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9月1日止。

2017年6月中旬,罗某为出国旅游办理签证,申请单位向其出具《在职证明》,之后在微信上向其分管领导请假,未得到相关回复。

2017年6月下旬,罗某出国旅游5天后回到单位,却收到了单位向其发放的处理决定。因罗某未经单位批准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工作制度,幼儿园决定解除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事最终闹到了法院。

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判决单位未违反法律规定。

罗某认为自己没错

其已经在微信上向分管领导请假,且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可以证明单位知晓其请假事由并已经同意其请假。

罗某遂向大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要求单位向其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仲裁委驳回其仲裁请求后

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审理,大理市人民法院认为

该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是为罗某办理签证而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其同意罗某请假的依据;罗某与分管领导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未能证实领导是否同意罗某请假。遂驳回了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本案中,罗某作为劳动者在办理请假手续过程中,未经用人单位领导审批同意请假,持续5个工作日未正常上班,严重违反了该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符合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幼儿园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说

@潮牌:这个任性,公司这样做没错吧

@格子间的青涩流年:当时辞职了,我也想这去旅游,但是想想旅游完了,哪儿来的钱租房子,就果断取消了,看来我还是比较理性

@我这该死的强迫症:领导故意装死,女子又要去玩,两边都不是啥善茬

@乔乔妈妈_521:你请五天的假,你就给领导发个信息,连个电话都不打,你是求领导事呢,还是给下属安排工作呢?你不尊重领导,领导需要包容你?

@dxva_sig:口头请假太随意了,书面请假可能还要找几个人签字呢

@blanch200910:说公司错的人是学生吧,你们会领略任性的后果

@小香香3663:请假,请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办理即可

@遛狗叔叔:发短信这不是给领导请假,是给领导通知

@一簞子漁:没回复你可以多次确定啊,硬不回你你只能暂停计划,不能任性啊,你硬要去游,公司也硬要开了你,没毛病。

你怎么看?

请在评论区说说!

关于休假,你该知道这些……

一、带薪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四、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包括周末也法定假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五、事 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但注意,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什么假可以休

什么假必须请

懂了么?

来源:云南网、齐鲁晚报、新浪微博、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宁园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