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今年1-10月,江门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63人!

2018-11-14 19:24
广东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加强全市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和督导。

今年1月至10月,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

涉黑涉恶犯罪232件663人,

提起公诉100件301人。

批准逮捕数、提起公诉数、移送线索数

均位于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在今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

第三方测评中,

江门市检察工作满意度得分

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第一。

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督促指导

今年年初,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市检察院党组对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多次主持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方案,对专项斗争作出明确指示和具体安排。

两级检察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线索摸排、内外衔接等工作制度。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小组,建立健全督办指导机制,到三区四市实地督办和指导蒋某达黑社会性质组织、“JH294”等重大涉黑案件的办理;编印《主要涉黑恶罪名证据标准指引》、《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律规章汇编》发送全市各地指导办案。同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直接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37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聚焦打击重点注重深挖彻查

▲市检察院专项斗争指导小组实地督办和指导蒋某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办理。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的黑恶势力犯罪,开通办案绿色通道,成立专案小组,对涉黑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份子。

——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建立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两级检察院同步介入的工作制度。全市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侦查活动71次,与侦查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145次,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17份。江门市检察院、蓬江区检察院共同提前介入全省首宗特大“套路贷”案件,多次与侦查机关讨论“会诊”,最终批捕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追捕6人

——对案件和线索严查细审

市检察院把线索排查作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近五年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案件中的故意伤害等10多类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深入排查,梳理出涉黑恶犯罪线索共计92条。

同时,两级检察院注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涉黑恶性质审查。新会区检察院在审查蒋某宏等人敲诈勒索、卢某龙故意伤害系列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均与以蒋某达为首的犯罪组织有关,经过严格核实后将该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引导继续核查和取证,公安机关根据该条线索深挖细查,一举查获蒋某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挖出背后的“保护伞”。该案件被列为广东省十大涉黑恶案件典型案例之一。

强化法律监督 着力“破网打伞”

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依法”二字,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准确认定案件的涉黑恶性质

1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改变侦查机关涉黑恶案件定性186件396人,其中将侦查机关移送的涉黑恶案件认定为非涉黑恶案件178件380人,将移送的普通刑事案件认定为涉黑恶案件8件16人。新会区检察院在审查冯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中,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只被认定两宗犯罪事实,但该团伙长期聚众且其中多人还涉嫌另一宗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遂将该普通刑事案件改变定性为涉恶犯罪案件。

——实事求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共监督立案8件48人,追加逮捕73人,追加起诉18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江海区检察院在审查罗某等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发现袁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共同犯罪,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最终成功追捕袁某等8人。

——高度重视打击“保护伞”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通过线索摸排、案件细查、持续关注等方式,排除阻力,深挖“保护伞”。一方面监督侦查机关将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另一方面将“保护伞”线索的查办情况跟踪到底,防止大案化小案。鹤山市检察院在审查杨某、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高度重视,与其他政法部门、监察委多次会商研究,持续跟踪该案背后“保护伞”的查处情况,最终该案的“保护伞”得到有效查处。

延伸检察职能 促进社会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注意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撰写调研报告引起重视

市检察院对近五年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上报后引起市领导重视并被批转全市学习。蓬江区检察院深入分析“套路贷”案件的犯罪特点和处理难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其工作经验被省扫黑除恶办公室转发全省学习。开平市检察院对办理的两宗典型的农村基层干部涉恶案件的案发原因展开调查,对农村恶势力的发展轨迹进行研究,提出了防止基层政权被黑恶势力利用的对策建议。

——发送检察建议推动整治

新会区检察院成功对关某等13人“村霸”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以聘用村官把持基层政权、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基层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监管漏洞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镇级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鹤山市检察院深入剖析黄某寻衅滋事拖欠鱼塘租金案件的发案原因,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向其他拖欠塘租的农户释法说理,成功收缴欠租共计702万元,该市农村基层长期存在的欠租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 精准施策发力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落实整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为契机,高度重视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奋力攻坚克难,为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最后,小编为大家附上

江门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碰到黑恶势力,

请立马举报!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和谐江门!

来源:江门日报(文/董国庆 吴刚)、江门政法

责任编辑: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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