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韩朝阳/新华社
2018-11-13 11:44

新华社郑州11月13日电,近日,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标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法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自然人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标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单个教学场所或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此外,标准还对培训机构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办学投入、办法场所、培训活动进行了具体规定。

(原题为《河南: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责任编辑:伍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