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11月7日消息,11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市原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学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原题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市原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