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观察|发展夜间经济需要更多地发挥个体经济长处

澎湃特约评论员 周俊生
2018-11-07 15:26
来源:澎湃新闻

北方某市日前发文,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富有当地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此前也有一些城市通过延长地铁运营时间、鼓励商场推迟打烊等措施,促进夜间经济。

夜间经济,这是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概念,但它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并不陌生,它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的一个事物。在传统的农耕时代,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存在什么夜生活,所谓夜间经济也就无从谈起。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即使是在城市里,人们也像螺丝钉一样被安排在各自的岗位上,虽然一些企业需要上夜班,但并没有夜间经济的特色。

现在我们说的夜间经济,指的是在城市里人们于休息时间进行的消费活动,因此它总的来说是一种夜间商业活动。城市居民在夜间就近到居家附近的市场游逛,在身心放松的同时随机购买一些小商品,因此,它不仅具有经济上的意义,还有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社会学上的积极作用。

目前,很多城市对于建设“夜城市”都很重视。每到入夜,安装在城市高楼上的各种声光电设施大放异彩,将城市打扮得如同仙境,成为城市发展旅游事业的一块靓丽招牌,对于外地旅游者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即使是对本城居民,也能够产生一种自豪感和凝聚力,从而推动城市的发展。人们徜徉在夜间的城市街道上,还会产生即时的消费愿望。

因此,在城市建设取得日新月异的发展,展现出璀璨风姿以后,将发展夜间经济提上议事日程,大力推进,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消费意愿,也能够为发展城市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只有有了充满人气的商业活动,城市的夜景才是完整的和生动的。

夜间经济不同于白天展开的经济活动,它主要是一种休闲性的日常消费活动,比如买一件衣服,看一场电影,或者吃上一顿宵夜,在消费形式上具有随机的和即兴的特点,充满弹性。政府在布置夜间经济发展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种特点,不宜用调控常规经济的手段来管理夜间经济。

比如,一些大型商场在夜间开门营业,会增加营运成本,而由于夜间的销售通常低于白天,其夜间营业得到的利润甚至不足抵消其成本,企业对此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因此,发展夜间经济,可以更多发挥个体经济的长处,引导个体经济积极参与夜间营业,开设夜市,以此来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次需求,推动夜间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发挥个体经济在夜间经济活动中的长处,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宽松政策。最近十年来,随着城市管理品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城市政府对于城市街道上的乱设摊采取了禁止措施,导致很多城市的街区已经看不到一个小摊,一些大城市的街区夜幕一降临就成为“睡城”。建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是一个非常好的设想,但在这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城市居民的夜间消费通常是就近的、随机的,特别是在大城市里,很难设想居民为了吃一碗小食跑老远的路到指定街区,他们更需要的是深入到城市各个角落的小摊。

巴金的小说《寒夜》中有这样一个镜头,劳作到深夜的男主人公总是会在半夜向楼下的游摊放下一根绳子,买一碗重庆街头特有的赖汤圆充饥。这样的情节,很可能已经不容于今天城市管理的要求,但夜间消费正是由这种充满人间温情的细节所组成。

最近,中央领导通过各种场合,多次提出了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支持民营经济的要求。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夜间经济的发展中,民营经济更是因其成本低、灵活性强、适应性广的优点而具有不可替代性,而个体经济由于规模小,对于夜间经济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因此需要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政府在发展夜间经济的规划中应该更多地考虑到民营经济的这种特点,给他们一片发展的天地。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鼓励个体经济可以在夜间乱设摊,而是需要城管等部门探索出新的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以改革的精神来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