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法落地后A股回购潮起:一天超百家发布回购相关公告

澎湃新闻记者 林倩
2018-11-02 20:45
来源:澎湃新闻

自《公司法》修改后,发布回购相关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从Wind公告栏不完全统计来看,11月2日当天,截至发稿就有101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相关的公告,有的是拟首次进行回购,有的则是公告近期回购进展,还有的是涉及回购预案调整的。

10月2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回购制度作了修改完善: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修改情况。数据来源:中金公司

自《公司法》修改后,发布回购相关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0月27日有3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公告,10月29日有35家,而10月30日则有62家发布了回购公告。

特别是中国平安发布的回购计划,引发市场的强烈关注。10月29日晚间,中国平安(601318)发布公告称,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10%,若按10%上限计算,未来将有超1100亿元的回购资金注入市场。

而从实际进行的回购情况来看,Wind数据统计显示,10月26日至11月2日,共60家上市公司发生62笔回购,合计64.32亿元。而这一数据在6月初至10月25日的时间段内,共有464家上市公司发生了567笔回购,合计225.34亿元。

《公司法》修改后市场回购积极性提高

11月2日晚间,浩云科技就发布公告称,拟通过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则是不超过12.8元/股,而11月2日浩云科技的收盘价则为9.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浩云科技表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长远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浩云科技在公告中表明,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份转让。 ”

按照《公司法》修改决定草案,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而此前这一时间规定是一年之内。

10月31日,海鸥住工披露董事长提议回购不低于5%且不超过10%公司股份的公告,此前,佳士科技、华业资本、金发科技等一批公司也承诺回购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在估值比较极端的情况下,股份回购企业数量增加可以成为稳定市场的力量之一。”中金公司在研报中指出,回购制度放宽结合当前市场估值已经较为极端、部分优质企业股价存在明显低估、投资者情绪普遍悲观、阶段性利空(如近期的三季报业绩,个别市场、行业事件等)易被不成比例放大的市场环境,预计短期仍将有更多上市公司公告回购计划。

利于A股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市值管理和股权激励

回购制度的此次修改一方面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对于A股的市场环境也有利好。

华创证券策略分析师王君认为,《公司法》修改中最为重要的是延长回购股份持有期限,新规明确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而此前制度规定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需在一年内转让,限制了公司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的积极性。

王君认为,新规体现了政策层面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鼓励支持,长期来看对于A股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市值管理和股权激励起到积极作用。

兴业银行首席策略分析师乔永远认为,回购制度允许“有钱的人买股票”成为现实。 他认为,本次修正案草案的影响包括,使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自由度更高,便于上市公司常态化回购机制的建立,同时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防止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利益输送行为。

“对上市公司而言,本次修订新增了可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简化了回购程序、设立了股票库存制度,” 中银国际证券也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本次修改赋予了公司在股票回购上更多的自主权, 有利于公司维护企业价值、推行员工激励长效机制,在市场所处的当 前阶段犹如雪中送炭。

王君指出,本轮回购增加对大盘推动力量仍然在积蓄。从回购对个股股价和财务的影响来看,发生大额主动式回购短期和长期都对股价有积极影响,且回购实施在短期内能明显改善个股业绩。

数据来源:华创证券

值得关注的是,回购制度的修改对A股的提振效应也是可期的。

乔永远认为,此次制度修订,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将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 3 万亿的潜在资金。 当前,A 股上市公司自有现金充沛。

根据乔永远的测算,截至2018年中报,全部A股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假设现金持有占比超过8%的公司将超出部分用于回购,共有2212 家上市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若现金占比高的公司进行回购,3.49万亿的回购金额对于46万亿总市值的 A 股提振效应明显。

虽然市场的回购积极性已经在提升,但相关的配套业务规则还未正式出台。

证监会表示,将系统梳理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规则,对于继续适用的要严格执行,对于公司法修改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回购股份的持有、回购股份的转让、回购股份的注销等事项。

“目前交易所配套业务规则尚未出台,关键问题市场仍在等答案。目前交易所还未根据新版《公司法》公布最新的股票回购业务配套细则,上市公司仍多处于咨询、观望状态。“中银国际证券表示,对于市场最关心的回购资金来源范围(能否举债),配套融资的审核,如何界定回购中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不当行为,库存股的表决权、分红权如何界定等问题,还需要交易所在新版规则中进一步说明。

    责任编辑: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