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法官的执行故事又开讲啦——智抓夜总会醉汉

2018-10-19 17:59
上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执行法官张青,是“白天执行者,夜间说书人”,喜欢在朋友圈分享他的执行故事。一个个鲜活的执行故事折射出人间冷暖,也饱含着张青法官十几年来对执行工作的热爱与执着。

接下来请听张青法官讲故事。

张青

我有两项特点,一是认路。走过一遍的路,第二次不大会走错;二是记人。见过一面,说过话,打过交道的,多年以后,依然记得。

前者可能是男同志们与生俱来的特点,不说也罢。后者倒是因人而异。但就是这个特点,歪打正着,帮我解决了一个案子。

躲避执行

某家具公司申请执行

某俱乐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货款人民币80万元。从判决书上看,大致是申请执行人从事家具制作的,为被执行人送了一批家具。货收了,也用了,但钱没给人家。久讨无着,诉诸法律。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的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家具公司申请执行。

执行通知发出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通知来院,也没有履行。难道被执行人真的无能力履行?他不来,只有我上门呗。

某个下午,我与书记员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人开设在市中心,据说颇有人气。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提供的,也是专门用于俱乐部包房的沙发、酒柜等定制家具。由于被执行人晚上开业,当天下午,我并没能和被执行人经营者接触。我简单看了看,发现被执行人营业场所共有三层,装修豪华。
在包房内,我见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家具。每件家具后面,都贴有申请执行人的厂标。
整个俱乐部黑咕隆咚,除了几个保安、服务员,空空荡荡。保安一问三不知,只是说生意不好,要关门了。看着倒挺象,多说无益,留下传票,无功而返。

传唤日期到了,申请执行人倒是来了,但被执行人没来。申请执行人老总急的满头大汗,大叹苦经。企业规模小,上百万的资金收不回来,厂子维持不下去,工人拿不到工资,几十个家庭,上百个人等着吃饭。拿不到钱,他都不敢回去。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日进斗金,却耍赖不付款,恳求法院帮帮他们。人不来,我也不怕。我网上点击了对被执行人的总对总调查。依靠信息化网络查控系统,足不出户,我可以查清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状况。可半个月之后,出鬼了,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看来这个被执行人在暗度陈仓啊。

强制处置

在我看来,经营企业者,应该都是些体面人。遵纪守法是源,诚信经营是本。但合同违约在先,判决生效在后,执行通知发出其三,传票传唤第四。四点都没触动到被执行人,于是我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可被执行人依然我行我素,既不履行,也不来法院说明情况。无视法律,我倒要碰碰这个硬茬。正巧,上海长宁法院每周四都有院长执行日,我将案情向局、院领导作了汇报。经研判,局、院领导作出指示,突击搜查,依法查封。

某天晚上,我带领由法官、法警组成的执行小分队突袭俱乐部。呵呵,我算开了眼了。保安骗我,哪里是经营惨淡?红火得很呐!俱乐部灯火辉煌、亮如白昼,进门就两排服务员鞠躬行礼。边走边看,倒真有点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但纸醉金迷是影响不了执行法官视线的。小分队直奔经理办公室。经理在,脸面颇为活络,一看就是场面上的人。话说得客气,但却一推了之。称老板不在,无法做主,付款事宜可以让申请执行人来谈,如何付,再说。法定代表人不在,我有种一拳打在空处的感觉。但既然来了,我也不会空手而归。我依法查封俱乐部内的家具,张贴封条,制作清单。

再次留下传票,告知,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无故不来,法院将依法拍卖上述家具。大批穿着制服的人员突降俱乐部,自然鸡飞狗跳。我哪管这些?留下一句,我还会再来的,潇洒收队。但其实我心里并不轻松,我感觉到被执行人的难缠。驾车回院,我的心情如同这夜晚的灯光,忽明忽暗。

果不其然,我的第二张传票又落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没有来。打电话问经理,答复是不清楚法定代表人在何处,但留话了,法院要拍卖家具,随便。俱乐部生意好,等着送家具的厂商都排队。若法院强行处置,导致俱乐部停业,将组织员工和供货商上访。我怒从心起,反了他了,还拿上访威胁,我定要拍卖了这些家具,不惜杀鸡取蛋也不能助长这种歪风。当我信心满满时,申请执行人却泄了气。原来这批家具都是为俱乐部量身定做的,市场流转性差,价值极低。若拍卖,申请执行人无法弥补损失,坚决不建议拍卖。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死胡同”案件。强制处置,出力不讨好,申请执行人不满意。被执行人停业,不排除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找不到钱,拍不得物,尴尬啦。

醉汉上钩

冷静下来,我仔细思考。我觉得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是本案重要一环。据说此人非常神秘。不负责俱乐部日常经营,但重大事项遥控指挥。平常深居简出,手下人也难得一见。据说,唯好杯中物,有点大隐隐于市的味道。换做几年前,像这样的大海捞针,我还真没辙。可今非昔比,在破解执行难的大背景下,上海长宁法院在区政法委的协调和推动下,与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分别签署文件,构建了合力破解“找人难”及联手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区域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大格局。

有了这把工兵铲,藏得再深的老赖,咱也有办法挖他出来。很快,我就拿到了需要的资料,包括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某个下午,我带书记员来到长宁路某居民区。我没见过这个人,只是在相关资料中见过一张照片复印件,有个大致印象。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拍案惊奇的味道,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刚进小区,就看到弄堂口的小卖部门口坐着个醉汉,喝得脸通通红。我人都走过了,但脑子里的那根弦突然跳了一下。好一个醉汉,好一个熟悉的醉汉,好一个熟悉的我哪里见过的醉汉?!这其实是我内心本能的推演。不是说我有个特点是认人吗?我认出了这个人!不确定,我倒退回他身边,轻轻叫了一声,赵某?!

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醉汉竟然回过头答应了一声,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竟然被我蒙对了。出示工作证后,醉汉还和邻居故作潇洒,说法院的朋友来看我了,小事情,摆得平的。最搞笑的还问小卖部赊了一包软壳红中华,说招待法院朋友,要上档次。
我见他不清醒,就把他劝到法院。在执行接待事务中心坐了两小时,喝了两杯浓茶。醒酒后,某倒是立马恢复本色,大耍无赖。先说产品有问题,再说没钱,再接着就是有钱也不还,借酒装疯。鉴于他拒不履行的表现,法院对他司法拘留15天。
人是拘留了,可我心里依然没底,我也担心被执行人无赖到底。好在,这时候,拘留人员心理疏导室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里我要多说几句,这个机构是上海长宁法院执行局与公安局拘留所联合设置的,旨在充分发挥疏导、惩戒相结合的功效,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全国首创,收效明显,得到最高院和公安部的认可,已经在全国推广。

这次,心理疏导室再立新功,拘留期间,赵某尝到了铁窗的滋味。在执行法官和拘留所警官们的努力下,赵某认识到错误,具结悔过,表示要做个守法的公民,合法、诚信经营。并委托律师及家人来院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先付30万,余款每月5万,直至付清。申请执行人接受此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嗣后,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督下,老老实实地履行了和解协议确定的全部内容。申请执行人最终拿到了全部家具款,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文:张青图:网络

责任编辑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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