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大调研】斑马线协奏曲!

2018-10-19 17:5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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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0月15日早高峰时段,宝山区同济路友谊路路口的一段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绿灯亮起,斑马线上行人有序快速通行,非机动车也都自觉下车推行,人流量虽大却秩序井然。作为该路口管理者的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苏张灵骄傲地说:“这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同济路友谊路路口北侧就是三号线友谊路地铁站,早晚高峰时段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非机动车流量相当大。虽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不多见,但是非机动车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甚至逆向骑行的行为屡见不鲜。

自去年下半年交通大整治向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延伸以来,宝山交警支队四大队盯牢该路口,结合友谊地区交通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加强对该路口日常严管的基础上,盘活交警、辅警、协管员、交通文明志愿者的力量,早晚高峰时段不间断固守,通过“处罚+教育”、“引导+劝阻”、“释法+宣传”的复合型管理方式,用铁杵磨针的精神坚持尊法立规,逐渐形成文明通行常态。

“起初,确实有些人不理解,不肯配合”苏张灵说,“但我们就是要用行动让规则与安全深入人心。”

“斑马线”是道路上人车冲突的交汇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在围绕这道线在争取属于自己的路权。在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规则与秩序就意味着效率与通行,随着道路交通大整治的深入,这逐渐成为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识。

日前,央视记者对上海“斑马线避让行人”情况进行了探访,记者选取了三个路段进行了守候观察。

▼西藏中路福州路——民警、辅警、交通协管员监督下所有机动车避让行人

▼外滩南京路——观察一小时无一起不避让行为

▼普陀区曹杨路地铁站附近——无交警、辅警监督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仅发现一起不避让行为

据统计,与2018年初相较,全市范围内每月电子警察针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抓拍数下降了89.7%。这个数据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上海“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新风尚的形成,这也是不少交通参与者们最直接的感受。

能够有今天斑马线上相互礼让的局面绝非易事,期间有反复,不是一蹴而就,但伴随大整治900多天的时间,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还起到了“头雁效应”、和“模仿效应”,司机看到其他司机在礼让,并且得到社会点赞认可,于是纷纷效仿;同时,司机的礼让,也让行人自觉快步过街、非机动车尊法通行愈发普及,使得交通大整治向行人和非机动车延伸具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守法,有序,明礼,这是从法律、规则、道德三个层面对交通参与者提出的要求,这要求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保障生命安全,保障道路畅通。未来的“斑马线”上,还需你我携手努力,共奏文明协奏曲。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值班编辑:金慧丽

稿件来源: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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