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再次释放减税红利!10月起普遍惠及纳税人

2018-10-15 18:20
北京

新修改的《》(简称“新税法”)规定,对于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起征点的上调和税率变化能给普通工薪阶层带来多大减税利好?

“新税法好不好,从我这工资里就能看出来了。”周村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一中层管理人员表示,9月份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为16117.63元,个税改革后,适用的税率从25%降为10%,缴纳税额从2149.41元降为901.76元,降幅达到58%。

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王红祥说:“此次个税改革给我们这个群体带来的变化是最直接,影响最大的。我工资9月份15422.60元,扣除社保等费用386.1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879.13元,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后,我每个月个税只需要缴纳793.65元,这每个月少交的1085.48元,这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何晓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9月份一职工工资收入为11327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6.64元,10月份工资收入没有变化,应纳税所得额由上月的4416.4元下降为2916.4元,少缴纳个人所得税249.15元,减税比例达到74%。

何晓洪表示,像这样的中层干部在公司比例不小,工资基数水平在万元左右,普遍减税都在70%以上,实实在在享受到新个税法带来的改革红利。

记者了解到,在新个税法出台后,不少纳税人和企业第一时间进行了测算。

山东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是临清市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共有职工3393人,该公司财务经理常斌昌告诉记者:“个税改革后,我们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员工数由2979人减至963人,预计2019年全公司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红包’84万元,相当于人均增加工资200多元。”

新税率的执行,给中低收入者带来了减税红利,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李业友说:“新个税法实施以后,大家实际到手的收入更多了,特别是起征点的提高,免缴个税的人数增加了,这大大提高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据了解,山东税务部门专门设置了12366个人所得税咨询专席,提供咨询、运维等多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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