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发文促进乡村旅游升级: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方式

澎湃新闻记者 陶宁宁
2018-10-12 21:55
来源:澎湃新闻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0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在扩大乡村旅游规模、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仍面临较多制约,突出表现在部分地区乡村旅游外部连接景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和污水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欠账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建设意愿不强、融资难度较大。

为此,方案要求,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

在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方面,方案提出,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道路建设、支持乡村旅游停车设施改造提升、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等。

具体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公路建设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支持。贫困县可按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修订《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将专项债券适用范围扩大至乡村旅游停车设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推进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在建立健全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方面,方案称,要规范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套标准、健全标准强化乡村旅游市场监管。并提出,要动态梳理乡村旅游红黑名单,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并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展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融资条件和门槛,服务乡村旅游发展。

规范农户、村集体等参与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有条件的农户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民宿。鼓励城镇有意愿的组织和个人通过租赁民房开办民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活动场所。

在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方面,方案中指出,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发展。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加大对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乡村旅游企业依法合规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前提下,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满足乡村旅游多样化资金需求。

方案还提出,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乡村旅游贷款支持力度、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等。

    责任编辑:刘秀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