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构改革丨琼、闽、鲁、苏、粤、湘6省方案均已获批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8-10-12 19:45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12日上午,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省人民会堂举行。 新湖南客户端 图

新湖南客户端消息,10月12日上午,湖南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省人民会堂举行,标志着湖南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湖南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3个。

这也是继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之后,又一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已获批准的信息由当地官方媒体披露。

上述报道提到,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在会上强调,“要精准有力推进省本级党政机构改革,科学制定“三定”规定,加强统筹配合,严格对照中央提出的机构改革总时间表,把握节奏、盯住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本级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今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随后,今年9月,全国首个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由《海南日报》率先披露。

据官方报道称,《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于9月底出炉,并在9月底前完成省级机构改革,12月底前完成市县机构改革。改革后,海南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37个,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也体现了海南特色。

同样是在9月底,东部沿海地区的福建省在《福建日报》的报道中,确认了《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已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消息。

10月10日,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公布了《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内容,确定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9个、政府机构41个。

《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今年11月中旬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国庆假期过后,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也报道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消息。

报道称,改革后,山东省级党政机构设置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

此外,山东省机构改革具体的时间表为: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人员转隶工作;11月底前按程序印发部门“三定”规定;12月底前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细化措施,加强指导,确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据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报道,10月10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江苏省贯彻意见,专题研究江苏省机构改革相关事项。

据南方+客户端10月11日报道,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在广州召开。

报道提到,“中央已经批复同意《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广东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9个,其中,省委机构17个、省政府机构42个。”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