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访八旬老太诉子女常回家看看:只有二儿子孩子来过一次

洪雪/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2018-10-12 15:07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洪雪 摄

因儿女不赡养,家住房山区的87岁的魏老太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儿女们每人每月给付1000元,并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本报上月曾作报道。

距离上次开庭已过去半月,今天上午,审理该案的房山法院窦店法庭法官辛崇增来到琉璃河镇,走进魏老太家中进行了回访。

“想儿子闺女吗?”敲开门,法官拉着魏老太的手问道,“最近儿女们来看过您吗?”

87岁高龄的魏老太虽有些行动不便,但耳不聋眼不花,思维清晰,“我想他们,上次开庭后,只有二儿子家的孩子来过一次。”

据法官介绍,魏老太共生育三子二女,老伴儿已去世二十多年,老人最大的儿子67岁,最小的女儿也已58岁,目前她和三儿子一起居住。

法官告诉记者,因魏老太及其子女所在的村子近年来拆迁,家庭成员间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矛盾,老人的大儿子、二儿子与三儿子心生芥蒂,彼此不来往。

在此前的庭审中,魏老太称自己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经常感到空虚和焦躁,需要子女的赡养和陪伴。但孩子们却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才诉至法院,要求5个子女每月支付其赡养费1000元。

另外,自己医疗费报销后剩余部分5个子女平均分担,子女们每人每月去探望她一次。

开庭时,老人两个女儿未出庭应诉,大儿子和二儿子明确表示老人住在三儿子家,就不去看老人。

至于赡养费问题,大儿子表示自己经济条件较差,每个月退休金只有700元,而魏老太要求每月1000元,自己有心无力。而二儿子虽然同意每月给付老人500元赡养费并负担老人医疗费报销后1/5费用,但仍希望母亲到敬老院养老。

小儿子认为自己虽与母亲一起居住,但从未花过老人的钱,自己较多地尽了孝道却反遭误解,完全同意魏老太的诉讼请求。

今天上午,魏老太对于儿子“搬到养老院的建议”再次表示了拒绝,“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活几年啊,也折腾不起了。”

说到这,老人面露愁容叹了口气说,“我这一打官司,把儿女都得罪了,他们谁愿意来看我谁就来吧。”

法官抓住老人的手按抚了一番后表示,将尽力帮助老人,随后还要将几个子女约在一起进行调解,说服子女多考虑老人的感受,争取能达成老人的愿望。临走时,魏老太一再感谢着,将法官送到门口。

(原题为《法官回访八旬老太诉子女“常回家看看”》)

    责任编辑:顾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