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6月30日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度电补贴保持不变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2018-10-09 21:30
来源:澎湃新闻

令中国光伏行业“一夜入冬”的“531”光伏新政颁布逾4个月后,深陷种种纠纷和焦灼情绪的户用光伏生产厂商及经销商迎来一道曙光。10月9日晚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在5月31日至6月30日之间并网的户用光伏电站是否享有补贴、执行何种上网电价,是“531”光伏新政发布至今最后的悬念,此前久久未获得官方文件的明确。4个多月来,由于补贴政策始终不明朗,无数户用光伏经销商陷入焦灼。补贴和电价退坡令项目收益下降,经销商面临大面积违约赔偿和各类纠纷,资金链承压。《通知》的出台明确了缓冲期,给卡在政策变动期间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吃下定心丸:符合上述条件的户用项目依然享受每千瓦时0.37元(含税)的补贴标准和三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的标杆上网电价。

国家发改委发文解释称,对于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3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顾名思义,指的是有别于大型地面电站、直接安装在家庭屋顶上的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通常自发自用、余电并入电网,是最分散、业主最多的光伏项目类型。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提出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1GW=1000MW)、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这向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光伏行业泼下一盆突如其来的冰水。在巨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面前,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监管政策迎来重大改变,严控规模、严控指标成为主旋律。

上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5月31日,因此在业内被称为“531”光伏新政。文中所述政策调整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相当于没有缓冲期。

对于去年新增装机同比增长3.7倍的分布式光伏,新政要求规范其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在5月31日节点之前,中国已经(或接近)完成了新增10GW分布式光伏的总量。超出总量的分布式项目,只能由地方出补贴或是等待2019年的指标。

悲观情绪由此开始在全行业蔓延。据统计,新政落地后的6个交易日,资本市场上的57家光伏上市公司市值蒸发868亿元,全行业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聚焦于市场、无法借海外市场分摊风险的中小型光伏制造企业面临停产甚至破产窘境;由于政策仍留有模糊之处,部分电网企业以新政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户用项目一时陷入停滞状态。

面对种种质疑,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政出台的背景及细则进行了解读,否认新政为“一刀切”、“急刹车”。根据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会议纪要,此次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领导明确口头表示,今年6月30日之前建成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将进入补贴规模。至于“630”前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执行2018年的电价还是执行新政的电价,仍需主管部门给出最终的解释。

今年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对于地面电站,10月9日发布的《通知》明确,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同时,《通知》要求,请各省级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政策宣介落实工作。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并网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

    责任编辑:李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