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除了要求道歉,就对“平文涛”没办法了吗?

澎湃特约评论员 李勤余
2018-10-08 17:13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1日,石碑上被涂上了七个红字 图片由市民钱先生提供

国庆长假第一天,西湖边一块网红石碑惨遭“毒手”,左上角被涂鸦了“平文涛”“无砂之禅”七个字。此事引发网友愤怒,“平文涛,你欠杭州一个道歉!”迅速登上热搜。戏剧性的是,“平文涛”没得意多久,就因在钱王祠门口的石碑上画字,被辖区警方带走。 

据扬子晚报报道,目前平文涛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鉴于其多次实施破坏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景区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对其依法刑拘。

看似圆满的结局,却不能让人心情舒畅。这位游客缺乏公德心不假,网友的批评也很到位,但问题是,道德的谴责并不能让某些游客的陋习彻底消除。“平文涛”在短短数日内流窜“作案”,似乎以此为乐,并没有把网友们的愤怒当回事。 

提高游客的整体素质,当然是杜绝出游不文明行为的治本之策。可眼下,还得从实际出发,寻找一些治标的好办法。 

《旅游法》早已明确提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导游和领队应“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可这些规定能完全阻挡“平文涛”们闲不住的双手吗?首先,被涂鸦的石碑未必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破坏者所受的惩罚或许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是否能起到惩戒和震慑的作用要打个问号。再者,《旅游法》对游客行为的规定,除了警示作用外,并无多少强制约束力。指望导游紧盯每一名游客,也是不现实的。 

头疼的还有景区。景区并无执法权,只能通过广播等途径宣传和提醒游客,但对于“平文涛”们,这种方式注定无力。要让景区人员在人头攒动的游客中,发觉不文明行为,锁定证据并及时告知警方,同样难度太大。 

这么看,“平文涛”真成了一道无解的难题?其实也不尽然,进一步细化针对不文明行为的相关规定,明确执法主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局面。比如,游客乱写乱刻破坏文物的行为,可以通过《文物保护法》进行约束。恶意破坏景区设施的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罚、由谁来处罚,也应在《旅游法》中得到更清晰的体现。 

此外,“平文涛”的现形,还有一个很大的启示。该游客这么快被发现,是因为一位早锻炼的阿姨,向巡逻的民警说出了“平文涛”的踪迹。可见,要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不妨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对于能够提供切实证据的举报者,景区及执法部门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当然,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施行相关规定,还需要执法部门和景区管理者一起开动脑筋。总之,游客陋习绝非不治之症。游客加强自律是一方面,另一边,对于不文明现象,舆论谴责不可少,但依法惩治更不应缺席。对症下药,才能疗效自现。

    责任编辑:甘琼芳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