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人遭跨省抓捕戴手铐监视居住,家属质疑江苏警方管辖权

邱骅悦/现代快报
2018-09-20 14:42

现代快报9月20日讯,近日,家住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的余女士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2017年4月7日,海安市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跨省抓走了她丈夫钱某,但海安警方在对钱某实施“监视居住”措施后,非但没有通知家属,还迫使钱某在监视居住期间24小时都戴手铐生活。余女士认为,海安警方的调查行为已经超出了其管辖范围。9月18日,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孙洁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管辖权相关问题将在庭审及判决书中解答,由于此案仍在审理中,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说明。

浙江商人遭跨省抓捕

余女士与钱某开的布行。 本文图片 现代快报

钱某被抓是在2017年4月7日。余女士向现代快报记者回忆说,他们是做布行生意的,当天上午10点,三个身穿便衣的男子出现在了他们的店门口,自称是警察,要钱某跟他们“走一趟,问个事情。”

起初余女士并没有意识到出了什么事,认为钱某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回家,快点的话还能赶上吃午饭。但眼看着一小时过去了,钱某还没回来,放不下心的余女士便打电话让钱某的战友老李(化名),去胜山镇派出所打听情况。

到了当天中午11点多,老李打电话告诉余女士,钱某正在胜山镇派出所做笔录,还叮嘱她把钱某的衣服整理好,“说不定人要给带走了。”就在余女士把衣服送去后约一小时,钱某就被便衣送上车,离开了胜山镇。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哪里的警察,他们也没出示什么拘留(通知)书,只说我老公遇到点事情,要被带走。” 2018年9月6日,余女士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后她委托浙江达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彦江去询问才知道,当天来的三位便衣是江苏省海安市的警察,带走钱某的原因是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失联近两周,竟被24小时戴手铐监视居住

余女士告诉记者,她了解到,钱某被抓与一桩经济纠纷有关:钱某与他生意上的上家张某(化名)、张某的上家王某(化名)都是从事丝绸生意的浙江商人;由于王某与海安一家生产丝绸的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在该公司报警后,海安警方遂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调查,并于2017年4月7日将钱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带去海安调查。

令余女士感到奇怪的是,既然钱某被刑拘,那应当被关押在海安市看守所内。但当她委托赵彦江在4月11日前往海安市看守所探望钱某时,却被告知,钱某并没有在此登记羁押。这让余女士很疑惑:钱某到底被警方带去了哪里?

赵彦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在第一次探望钱某却“扑空”后,他多次向胜山镇和海安警方打听钱某的下落。最终在钱某被警方带走“失联”了近两周后,赵彦江才得知,钱某被海安警方安排“居住”在当地一间宾馆内,但具体地址并不清楚。

2017年4月18日,赵彦江通过申请,终于在海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内的律师会见室里见到了钱某。钱某告诉赵彦江,他一被带到海安就被警方改刑事拘留为监视居住,而且从监视居住的第一天开始他就被迫24小时戴着手铐生活。

赵彦江认为,长期24小时戴手铐是警方的不当行为,钱某戴手铐时自己穿衣上厕所都非常不便,“后来几次去看钱某的时候他还是戴着手铐,他跟我说,‘再这样(指戴手铐居住)下去,我会坚持不住的’。”

家属质疑警方管辖权,希望讨说法

得知丈夫的遭遇后,余女士非常气愤。她表示,海安市公安局在“跨省”带走钱某时,从未向她出示诸如《拘留通知书》等材料,致使她被迫与钱某失联近两周;而且钱某遭监视居住期间被迫24小时戴手铐,属于“变相刑讯逼供”。

余女士5月17日收到的《办案告知书》。

据余女士介绍,直到赵彦江向海安人民检察院写了申诉材料反映情况后,她才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了海安警方补发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和《办案告知书》。此时距离钱某被逮捕已经过去了近40天。

余女士认为,海安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程序问题,应当给自己一个说法。

目前,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方起诉至海安市人民法院。钱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赵彦江认为,王某、李某和钱某的经常居住地均在浙江,其交易行为发生地也在浙江,应由浙江的公检法管辖。海安市公安管辖的是在浙江省境内发生的所谓刑事案件,海安市警方跨省抓走钱某的行为超出了其管辖范围。

检察院已发纠违通知,法院称将开庭释明

9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致电海安市公安局核实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已将此事上报,请记者等待回电。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接到答复。

9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一陆姓主任在查询文件后表示,赵彦江曾就此事向检察院写过申诉材料,经查,海安市公安局确实存在监视居住不告知家属、24小时戴手铐等错误行为。检察院已于去年向海安市公安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让公安局进行改正。

9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案管辖权问题致电咨询海安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孙洁告诉记者,法院曾就管辖权问题召开过庭前会议,“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也提过管辖权的问题,所有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均已记录在案。”

孙洁表示,法院也曾就管辖权问题向上级法院进行过咨询,法院会在开庭审理和判决书上予以解释说明。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说明。

(原题《浙江商人遭海安警方跨省抓捕,家属质疑警方管辖权》)

    责任编辑:姚秋韵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