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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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9 21:17

9月18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前,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省长、省总河长马兴瑞正式签发2018年第1号广东省总河长令。

两位总河长

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接下来各级河长们又应该怎么干?

划重点

这份省总河长的1号令,名为《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里面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的相关部署,就“五清”行动对全省各级河长、有关单位做出动员与要求。

开始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范围:全省江河湖库

何谓“五清”

清理非法排污口、

清理水面漂浮物、

清理底泥污染物、

清理河湖障碍物、

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

要怎么干?

省总河长提出了五大要求:

1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迅速启动

意义:把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作为打赢碧水攻坚战的突破口

划重点:河长巡河频次首次从省级层面明确

——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应不少于1次,县(区、市)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镇(乡、街道)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河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问题。

2要细化实化方案,抓紧抓好落实

紧扣总目标:“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如何落实:

1、在全面摸查本地区河湖管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细化实化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治理。

2、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前期已经掌握情况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立行立改。

3、要逐河(湖)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问题销号制度。

做到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清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3要实施协同作战,系统推进河湖管保

各地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协同作战,做到六统筹: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

各部门:对专项行动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省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防联控,重点强化对行政区域交界断面的监督、监测和监控。

4要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五清”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督与暗查相结合。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向本级总河长报告,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上级河长:要对下级河长及责任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效。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督促指导,避免“上热下冷”。

注意了!

省总河长要求:敢碰硬、动真格!

——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河长湖长及责任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

5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爱河护河共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五清”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树立专项治理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总之,“五清”行动的目标是:

力争到2019年6月底

1、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

2、努力将全省河湖打造成:畅通的行洪通道、安全的供水河道、健康的生态廊道。两岸建设成:秀美的休闲绿道、独特的文化驿道。

3、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在省总河长的动员下,

全省各级河长们,

带领各部门、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吧,

让广东河更美早日实现!

(原题为《2018年第1号广东省总河长令签发,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崔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