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社保税征”改革,事缓则圆

2018-09-19 17:51
来源:澎湃新闻

这是一颗定心丸。

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指出,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这是对于之前网上疯传的“企业被判补缴10年社保费”等消息的及时回应,也是通过立木取信的方式,打消民营企业对于当下社保改革前景的顾虑。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也进一步发声,表示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将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举措。

社保费转税改革始于今年7月出台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此,很多以前没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企业担心,明年社保负担将会加重。甚至有机构预测,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这一担忧随着2019年不断临近而持续发酵。

而总理在此时明确给予的定调,可以说给在合规转轨中的企业家们一颗定心丸,而他们的合规改革,也能够有一个缓冲期。尤其是对于资金链紧张的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缓冲期很多时候就是一剂起死回生之药。

社保费转至税务部门来征收,能够在提高征收率的同时,降低遵从成本和行政成本;而从长远来看,费改税事实上是对于企业社保缴纳从严监管的一个信号,有助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但是,同样不能忽略的是,中国企业税负压力一直被认为过重。如何降低企业税负,使得在经济下行期间企业能够轻装上阵,也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着力点。如果在短期内以一个固定时间点,以下猛药的方式要求企业在一夜之间合规化,既不现实,也容易触发更多的问题。

也就在这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即9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致辞中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开幕致辞中,当他谈到“民营经济”时,台下三次响起掌声。这背后是民营企业家对于国家政策的满满期待。

古人说:“事急则缓,事缓则圆”,正确的改革措施还需要通过正确的方法来施行。

社保费转税改革,并非没有国际先例。比如在美国,社保本身就是以社保税的形式来进行征缴的。但是,考虑实际情况,需要有更多的转圜余地和空间。比如在费改税之后,是否及时进一步以降低税率来进行对冲以减轻企业负担,这样的对冲措施不仅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改革阵痛,也有助于实现保障社保征缴和市场竞争公平的目的。

    责任编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