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决定:陆治原任省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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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4 19:50

9月4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关于陆治原同志任职的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宣读中央及省委决定并讲话。中央批准:陆治原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委决定:陆治原同志任省委组织部部长。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这次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的调整变动,是中央根据辽宁工作大局需要,着眼于加强省委班子和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省委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

陈求发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严选干部配班子,着力抓基层打基础,积极聚人才促振兴,注重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陈求发指出,当前,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辽宁加快推进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

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真正把适合的干部选配到合适的岗位上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干部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

四是要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抓好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五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组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水平。

省委常委、秘书长刘焕鑫主持会议。

陆治原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中央及省委的决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勤勉工作,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原题为《省委决定:陆治原同志任省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