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惩戒交通行业不文明行为,司乘人员吃槟榔吸烟将罚款记分

海南特区报
2018-08-24 11:35

8月23日,海南三亚市交通行业贯彻落实“文明有礼三亚人”动员部署大会在三亚党校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梳理了行业易出现的十类不文明行为,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将实行当事人(驾驶员、乘务员)、企业同步罚,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步罚,9月1日起向不文明行为宣战。

对司乘人员十类不文明行为出台处罚措施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联合惩戒小组,9月1日至30日,将高强度常态化开展交通行业文明教育活动。此外,9月1日起,三亚将通过联合惩戒大力整治行业不文明行为。

针对司乘人员不着工装上岗,运营期间嚼槟榔、吸烟、向车窗外抛物、吐痰、乱吐槟榔汁等十类不文明行为,三亚交通、交警、综合执法部门将联合出台处罚措施,全面提升三亚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和文明水平。

司乘出现三次不文明行为,所属企业将被问责

针对交通运输企业,三亚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所属驾驶员、乘务员出现十类不文明行为中的任意一项行为一次者,由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约谈企业;出现两次者,责令企业法人在全行业或媒体上做检讨;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问责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经济处罚或收回经营权指标等)。

针对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班线车的驾驶员和乘务员十类不文明行为处罚条款:

1. 不着工装。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3天。

2.嚼槟榔、吸烟。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3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记2分、罚50元。

3.不文明礼貌待客。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3天。

4.车外抛物、吐痰、吐槟榔汁。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5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乱吐槟榔汁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清洗干净污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抛洒物品的罚50元或者警告,对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扔物品的罚200元,对在高速公路上乘坐机动车向车外抛扔物品的罚200元,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罚20元或者警告。

5.车门未关闭就起步,车未停稳就开门上下客。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3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罚款30元或警告。

6.不礼让斑马线。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停班学习3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记3分、罚100元。

7.驾车时使用手机(接打电话、玩微信、看视频等)。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3分、停班学习3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记2分、罚50元。

8.车辆乱停乱放。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停班学习3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厉查处未在人行道指定停车位停放、压线停放等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及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采取锁车、拖车等措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行为记3分、罚100元,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罚100元。

9.本应直行而占右道影响交通秩序。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5分、停班学习3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行为记2分、罚100元。

10.连续超车、野蛮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等)影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当事人扣10分、停班学习5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行为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驾驶人6分、罚200元,对于超速的,按照超速比例给予记分3-12分、罚款100-2000元、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原标题:三亚9月1日起联合惩戒交通行业十类不文明行为:司机运营期间吃槟榔吸烟玩手机,记2分罚50元)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