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低保标准:城市563元/人月,农村4583元/人年

中新经纬客户端
2018-08-23 14:51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3日消息,民政部23日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陈日发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33.9万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6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83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5%、13.3%。民政部将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陈日发在发布会上通报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安排。他表示,今年上半年,民政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其中,在社会救助方面,印发《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对象认定方法,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会同财政部出台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在全国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提高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拉网式排查、跨省交叉检查、民政部专项督查等形式,全面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33.9万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6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83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5%、13.3%;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84.3万人,上半年共支出救助供养资金153.7亿元,同比增长19.1%。

陈日发指出,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健全民生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政策,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研究完善低保标准制定、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科学、动态调整。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调研督查,指导地方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

(原题为《上半年全国低保标准公布:城市563元/人月 农村4583元/人年》)

    责任编辑:柴敏懿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