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乎想象!一件执行案中竟藏着这么多“坑”

2018-08-18 21:52
北京

从事执行工作已经十三个年头,对我来说,执行完结一宗案件,让当事人案结事了,所带来的成就感,犹胜所获得的任何一项工作荣誉。

抵押房产为空房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2017年3月,在审阅新立案的23宗案卷时,原本以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执行张某希、陈某迪(化名)案件只是一宗普通的抵押债权追偿案件,只要把在惠州市的抵押房产拍卖就可以结案。

于是我安排行动组法警到惠州房产管理部门查封涉案抵押房产,并到该房产送达执行通知书,按计划,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我院会解除房产查封,然后顺利结案。

然而,法警赶到抵押房产现场,发现是空房,管理处称被执行人没有办理过入住。我确信处分房产后清偿债权结案的思路,却对执行期限多了几分担心。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光是执行通知、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的公告期限都要长达数月,还不包括一次或多次拍卖和其他法定程序的时间。

洞察蛛丝马迹

想方设法找人

我重新翻阅案卷,网络查控系统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在深圳没有其他房产。寄往张某希在深圳原住址的法律文书早已退件,寄往陈某迪在省外老家的司法专邮也无人签收。这让我觉得这个案件的执行时间要拖延了。经多次翻看和比对相关信息,我从一个余额100元的银行账户关联的信息中,惊奇地发现陈某迪在罗湖湖贝新村有一住址。他们本来就是夫妻,如果能找到人,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可以直接送达,公告期限也可以完全节省,还不用他们支付这段时间的利息。从房产的粗略估值看,后续还会为他们省下更多的钱。于是我迅速安排法警到该地址送达。

第二天,法警到达该城中村后,从房东口中得知,陈某迪已搬离此处。无奈之下,我让法警向房东要了陈某迪的电话,并复印了原租赁合同。

严守程序

全力做好房产拍卖准备

电话终于打通了,“你好!是陈某迪吗?我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杜法官……”接到法院电话虽然很突然,但了解事情缘由后,陈某迪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她生下女儿后没多久就和张某希离婚,知道张某希花钱大手大脚,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停供房贷,而自己也突然成了被执行人。因生活拮据,她与女儿换住更小的房子。我告诉她,如果没有更多执行债务,房产拍卖款还会有剩余,她可以拿到一半款项。我让她要配合执行工作,接到执行通知和查封裁定后,务必签收。她答应了,并把张某希的电话给了我。

张某希的电话一直没打通,没办法,案件法律文书还得走公告程序,且要公告六十天。陈某迪很配合执行工作,送达的选定评估机构通知、评估报告、拍卖裁定等都悉数签收。

我们在房产所在地张贴了产权异议公告,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

突起风波

再陷房产买卖纠纷

原以为是简单的司法拍卖,不料还有更多的波折。2017年8月27日,房产终于拍卖了。成交后的第三天,我像往常一样在电脑前写着法律文书,突然接到单位门岗的电话,说有两位惠州来的老人闹着要见我,因为我“非法”拍卖了他们的房子。他们拿着判决书,从七八十公里外的惠州来讨要说法,本想让他们走正规程序,却实在不忍对他们置之不理。

一见面,大姐十分生气:“你就是杜法官吗?你非法拍卖了我们的房子,我要告你!”

我倒了茶水,好让他们平复情绪,并仔细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他们向张某希和陈某迪委托的房产中介交纳了定金,用以“购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案件的抵押房产。后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房产买卖合同,被告张某希、陈某迪和中介双倍返还定金,房产中介已经退还交纳的定金。由于另外一倍定金尚未返还,两位老人搬进了涉案房产。

等他们心情平静下来后,我记下对方电话和地址,让他们回去等待调查结果。

大亚湾法院的判决得到陈某迪的印证。她说,她与张某希离婚前曾想将该房产卖掉,还委托了中介,后因夫妻矛盾激烈,房产没成交就离婚了。之后的事情,她也毫不知情。

四方当事人碰头

各为其利争吵不休

房产拍卖真的出了状况,买受人办理物业过户手续时与两位老人发生了冲突,无法入住,于是来法院信访,强烈要求退还拍卖款,并赔偿损失。

头疼的事情一件接一件,之前失踪的张某希这时也来电话了:“杜法官吗?我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银行怎么收我那么多钱?还有,剩下的钱我要拿回来!”

我告诉他,因没有在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银行主张收取迟延履行利息,是有法律依据的。此外,他委托中介出售房产涉及另外一宗买卖纠纷,现在房产无法交付,需到法院协助调查。

之后,收到调解通知的张某希、陈某迪、买受人、两位老人同一天来到法院,大家一见面就开始相互争吵的大“混战”。

案件确实复杂,涉及抵押借贷、房产买卖、装修添附、离婚抚养、拍卖异议等法律关系,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几个判决同时执行,一年半载以后还是一样交叉复杂。

我制止吵闹后,从法律上分析利害关系,让他们明白,若不达成一致意见,提出相应诉讼,费时、费力、费钱,后续执行还会出现同样的冲突。

法官积极参与调解

复杂案件终于和解

调解历经三个多小时,各方终于同意和解。买受人作为简单装修的获益人,与未能及时取消委托存在过错的张某希,共同向两位老人赔偿人民币2万元装修款。当另一倍定金人民币1.5万元汇付到大亚湾法院后,两位老人搬出了涉案房产。

房产交付后,张某希主张二十几万余款全部归其所有,陈某迪不同意。她的一句话触动了我:“女儿至今四岁,他一分钱都未给过。”我告诉张某希,女方可去法院告他,不说离婚财产分配,抚养费是一定要支付的。经耐心调解,两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还提交了划款申请。我记得,当把纸巾盒递给陈某迪时,她一直流着眼泪。

最终,张某希支付了女儿的抚养款,拿到剩余的退款,买受人顺利住进了房子,他们的合法利益都得到了保护。

收获满满的幸福

还有美好愿望

在结案裁定送达一个月后,我收到一个快递,那是张某希和买受人分别寄来的两面锦旗。作为法官,我并不需要当事人表扬和感谢,我更希望他们从此更加尊重和相信法律,因为真正的法治社会,在于每一个公民的理性和法治素养。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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